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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通集成電路產業(yè)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2025年06月27日公告)
2025-06-27 文字大小 【 】 【打印
            
財通集成電路產業(yè)股票型證券投資基
金更新招募說明書
(2025年06月27日公告)
基金管理人: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經2018年7月18日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證監(jiān)許可[2018]1153
號文準予注冊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11月29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證本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
經中國證監(jiān)會注冊,但中國證監(jiān)會對本基金募集申請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
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做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
險。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認購或申購本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招募說明書,全
面認識本基金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征,充分考慮投資者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
并對于認購(或申購)基金的意愿、時機、數量等投資行為做出獨立決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要承擔相應風險,包括市場風險、管理風險、
估值風險、流動性風險、本基金的特定風險和其他風險等。本基金可以投資
科創(chuàng)板股票,會面臨科創(chuàng)板機制下因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guī)則等差
異帶來的特有風險,包括流動性風險、退市風險和投資集中風險等。
本基金是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其預期收益和風險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
債券型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
本基金將投資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允許買賣的規(guī)
定范圍內的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簡稱“港股通標的股票”),但
會根據市場環(huán)境的變化以及投資策略的需要進行調整,選擇將部分基金資產
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或選擇不將基金資產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因此本
基金存在不對港股進行投資的可能。本基金資產若投資于港股,會面臨港股
通機制下因投資環(huán)境、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guī)則等差異帶來的特有
風險,包括港股市場股價波動較大的風險(港股市場實行T+0回轉交易,且對
個股不設漲跌幅限制,港股股價可能表現出比A股更為劇烈的股價波動)、匯
率風險(匯率波動可能對基金的投資收益造成損失)、港股通機制下交易日
不連貫可能帶來的風險(在內地開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
易,港股不能及時賣出,可能帶來一定的流動性風險)等。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存托憑證,面臨存托憑證價格大幅波動甚至出現
較大虧損的風險、與存托憑證發(fā)行機制相關的風險等。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投資者作出投資
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責。
基金的過往業(yè)績并不預示其未來表現。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yè)
績并不構成對本基金業(yè)績表現的保證。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
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
最低收益。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說明書系2025年度定期更新。本招募說明書所載內
容截止日為2025年5月31日,有關財務數據截止日為2025年3月31日。本招募
說明書所載的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目錄
一、緒言......................................................4
二、釋義......................................................5
三、基金管理人.................................................11
四、基金托管人.................................................23
五、相關服務機構...............................................28
六、基金的募集.................................................30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31
八、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32
九、基金的投資.................................................45
十、基金的業(yè)績.................................................60
十一、基金的財產...............................................63
十二、基金資產估值.............................................64
十三、基金的收益與分配.........................................70
十四、基金費用與稅收...........................................72
十五、基金的會計與審計.........................................75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76
十七、側袋機制.................................................84
十八、風險揭示.................................................87
十九、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95
二十、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97
二十一、基金托管協議的內容摘要................................116
二十二、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131
二十三、其他應披露事項........................................134
二十四、招募說明書的存放及查閱方式............................136
二十五、備查文件..............................................137
一、緒言
本招募說明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
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運作辦法》”)、
《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銷售辦法》”)、《公開募集
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公
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以下簡稱“《流動性風險
管理規(guī)定》”)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財通集成電路產業(yè)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
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編寫。
本招募說明書闡述了財通集成電路產業(yè)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目
標、策略、風險、費率等與投資者投資決策有關的全部必要事項,投資者在
做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招募說明書。
基金管理人承諾本招募說明書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
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本基金根據本招募
說明書所載明的資料申請募集?;鸸芾砣藳]有委托或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
未在本招募說明書中載明的信息,或對本招募說明書作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本招募說明書根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編寫,并經中國證監(jiān)會注冊?!痘?
金合同》是約定基金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本基金投資者自依
《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本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
事人,其持有本基金份額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對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承認
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享有權利、承擔
義務?;鹜顿Y者欲了解本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應詳細查閱《基
金合同》。
二、釋義
1、基金或本基金:指財通集成電路產業(yè)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財通集成電路產業(yè)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及對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5、托管協議:指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簽訂之《財通集成
電路產業(yè)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及對該托管協議的任何有效修訂和
補充
6、招募說明書:指《財通集成電路產業(yè)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
書》及其更新
7、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指《財通集成電路產業(yè)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
金產品資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指《財通集成電路產業(yè)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
金份額發(fā)售公告》
9、法律法規(guī):指中國現行有效并公布實施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范性
文件、司法解釋、行政規(guī)章以及其他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有約束力的決定、決
議、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經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
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2012年12月28日經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
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自2013年6月1日起實施,并經2015
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全國人
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決
定》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
修訂
11、《銷售辦法》: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13年3月15日頒布、同年6月1
日實施的《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2、《信息披露辦法》: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19年7月26日頒布、同年9
月1日實施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
不時做出的修訂
13、《運作辦法》: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14年7月7日頒布、同年8月8
日實施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
的修訂
14、《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17年8月31日頒布、
同年10月1日實施的《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
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5、中國證監(jiān)會:指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
16、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機構:指中國人民銀行和/或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管
理委員會
17、基金合同當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約束,根據基金合同享有權利并承
擔義務的法律主體,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
18、個人投資者: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自
然人
19、機構投資者:指依法可以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境內合法登記并存續(xù)或經有關政府部門批準設立并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事業(yè)法
人、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
20、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指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可以投資于在中國
境內依法募集的證券投資基金的中國境外的機構投資者
21、投資人:指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
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的合稱
22、基金份額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合法取得基金份額的
投資人
23、基金銷售業(yè)務:指基金管理人或銷售機構宣傳推介基金,發(fā)售基金
份額,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轉換、轉托管及定期定額投資等業(yè)務
24、銷售機構:指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銷售辦法》和中國
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取得基金銷售業(yè)務資格并與基金管理人簽訂了基金
銷售服務代理協議,代為辦理基金銷售業(yè)務的機構
25、登記業(yè)務:指基金登記、存管、過戶、清算和結算業(yè)務,具體內容
包括投資人基金賬戶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額登記、基金銷售業(yè)務的確認、
清算和結算、代理發(fā)放紅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和辦理非交易
過戶等
26、登記機構:指辦理登記業(yè)務的機構。本基金的登記機構為財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條件的辦理基金注冊登記業(yè)務的機構
27、基金賬戶:指登記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用于記錄其持有的、基金
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額余額及其變動情況的賬戶
28、基金交易賬戶:指銷售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投資人通過該銷
售機構辦理認購、申購、贖回、轉換、轉托管及定期定額投資等業(yè)務而引起
的基金份額變動及結余情況的賬戶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達到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
條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國證監(jiān)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完畢,并獲得中國證監(jiān)會
書面確認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終止日:指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基金合同終止事由出現后,基
金財產清算完畢,清算結果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額發(fā)售之日起至發(fā)售結束之日止的期間,
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32、存續(xù)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終止之間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及相關金融期貨交易
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銷售機構在規(guī)定時間受理投資人申購、贖回或其他業(yè)務申
請的開放日
35、T+n日:指自T日起第n個工作日(不包含T日)
36、開放日:指為投資人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或其他業(yè)務的工作日
(若該工作日為非港股通交易日,則本基金不開放)
37、開放時間:指開放日基金接受申購、贖回或其他交易的時間段
38、《業(yè)務規(guī)則》:指《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業(yè)務規(guī)則》,
是規(guī)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登記方面的業(yè)務規(guī)則,由基
金管理人和投資人共同遵守
39、認購:指在基金募集期內,投資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
定申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40、申購: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資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
定申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41、贖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額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
書規(guī)定的條件要求將基金份額兌換為現金的行為
42、基金轉換: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屆時有效
公告規(guī)定的條件,申請將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額轉
換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
43、轉托管: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銷售機構之間實施的變
更所持基金份額銷售機構的操作
44、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指投資人通過有關銷售機構提出申請,約定每
期申購日、扣款金額及扣款方式,由銷售機構于每期約定扣款日在投資人指
定銀行賬戶內自動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購申請的一種投資方式
45、巨額贖回:指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基金凈贖回申請(贖回申請份額
總數加上基金轉換中轉出申請份額總數后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及基金轉
換中轉入申請份額總數后的余額)超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10%
46、元:指人民幣元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資所得紅利、股息、債券利息、買賣證券價差、
銀行存款利息、已實現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運用基金財產帶來的成本和費用
的節(jié)約
48、基金資產總值:指基金擁有的各類有價證券、銀行存款本息、基金
應收申購款及其他資產的價值總和
49、基金資產凈值: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50、基金份額凈值:指計算日基金資產凈值除以計算日基金份額總數
51、流動性受限資產:指由于法律法規(guī)、監(jiān)管、合同或操作障礙等原因
無法以合理價格予以變現的資產,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個交易日以上
的逆回購與銀行定期存款(含協議約定有條件提前支取的銀行存款)、停牌
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開發(fā)行股票、資產支持證券、因發(fā)行人債務違
約無法進行轉讓或交易的債券等
52、基金資產估值:指計算評估基金資產和負債的價值,以確定基金資
產凈值和基金份額凈值的過程
53、擺動定價機制:指當本基金各類基金份額遭遇大額申購贖回時,通
過調整基金份額凈值的方式,將基金調整投資組合的市場沖擊成本分配給實
際申購、贖回的投資者,從而減少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響,
確保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并得到公平對待
54、規(guī)定媒介:指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用以進行信息披露的全國性報刊及
規(guī)定互聯網網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網站、基金托管人網站、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
電子披露網站)等媒介
55、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
觀事件
56、基金份額類別:指本基金根據銷售費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將基金份
額分為不同的類別,各基金份額類別分別設置代碼,并分別計算和公告基金
份額凈值
57、A類基金份額:指在投資者認購、申購基金時收取認購、申購費用
而不計提銷售服務費的基金份額
58、C類基金份額:指在投資者認購、申購基金份額時不收取認購、申
購費用而是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基金份額
59、銷售服務費:指從基金資產中計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場推廣、銷售
以及基金份額持有人服務的費用
60、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指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
證券交易所分別和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聯合交易所)建
立技術連接,使內地和香港投資者可以通過當地證券公司或經紀商買賣規(guī)定
范圍內的對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包
括滬港通和深港通
61、港股通:指內地投資者委托內地證券公司,經由相關證券交易所設
立的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向香港聯合交易所進行申報,買賣規(guī)定范圍內的香
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62、側袋機制:指將基金投資組合中的特定資產從原有賬戶分離至一個
專門賬戶進行處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離并化解風險,確保投資者得到公
平對待,屬于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原有賬戶稱為主袋
賬戶,專門賬戶稱為側袋賬戶
63、特定資產:包括:(一)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采用估值技術
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二)按攤余成本計量且計提資
產減值準備仍導致資產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三)其他資產價值
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況
本基金管理人為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稱: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區(qū)吳淞路619號505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銀城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43、45樓
設立日期:2011年6月21日
法定代表人:吳林惠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資本:人民幣貳億元
聯系人:何亞玲
聯系電話:021-2053 7888
股權結構:
股 東 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 出資比例 (%)
財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8,000 40
杭州市實業(yè)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6,000 30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6,000 30
合 計 20,000 100

(二)主要人員情況
1、董事會成員:
吳林惠先生,董事長,會計學本科,經濟師。歷任財通證券有限責任公
司經紀業(yè)務總部副總經理兼機構運營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經紀業(yè)務總
部副總經理兼機構運營部總經理,財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經紀業(yè)務總部副總
經理兼機構運營部總經理、運營總監(jiān)兼機構管理部總經理、運營總監(jiān)兼運營
中心總經理。現任財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運營總監(jiān),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黨委書記、董事長。
朱穎女士,獨立董事,會計學碩士,正高級會計師、中國注冊會計師協
會資深會員、財政部會計領軍人才。歷任立信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業(yè)務部門經
理、合伙人?,F任立信會計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兼
職教授及碩士生導師,東華大學碩士生校外導師,上海財經大學碩士生校外
導師,上海師范大學碩士生校外導師,上海對外經貿大學碩士生校外導師,
上海破產管理人協會副會長,上海市法學會理事,上海金仕達軟件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獨立董事,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張靜女士,獨立董事,法學本科。歷任中國石化鎮(zhèn)海煉油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會秘書室(證券事務部、法律事務部)干事,北京國楓凱文(上海)
律師事務所律師、授薪合伙人?,F任北京市中倫(上海)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李昊先生,獨立董事,法學博士。歷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博士
后,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講師、副教授、院長助理,人文與社會科學高
等研究院副教授、副院長?,F任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北京市偉博
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德國奧格斯堡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高級客座研究員,
國家檢察官學院兼職教授,中國法學會網絡與信息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
學會民法學研究會理事,北京市物權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北京法律談判研究
會常務理事,北京市金融服務法學研究會理事,北京中周法律應用研究院副
理事長兼秘書長,湖北省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湖北省法學會婚姻
家庭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特聘教授,北京仲裁委員會、
北京國際仲裁院仲裁員,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獨
立董事。
徐春庭先生,董事,工學本科,會計師。歷任武警紹興市支隊司令部見
習參謀、副連職參謀;武警浙江省總隊后勤部財務處副連職助理員、助理會
計師、會計師;浙江財政證券公司稽核部職員、經理助理,富陽營業(yè)部副總
經理;財通證券經紀有限責任公司富陽市心北路證券營業(yè)部副總經理(主持
工作),稽核部副經理,計劃財務部副經理、副總經理;財通證券有限責任
公司計劃財務部副總經理,清算存管中心(籌)負責人(主持工作),清算
存管中心副總經理(主持工作)、總經理;財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
品部(籌)主要負責人,金融衍生品部總經理,清算存管中心總經理?,F任
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總經理。
程欣先生,董事,審計學本科,中級審計師。歷任杭州金魚電器集團有
限公司風控審計部職員;杭州市實業(yè)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審計部職員、副部長,
風險管理部(法律事務部)副部長、部長。現任杭州市實業(yè)投資集團有限公
司辦公室主任,杭實產投控股(杭州)集團有限公司董事,西子清潔能源裝
備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吳燕女士,董事,管理學本科,高級會計師。歷任蘇州中達聯合會計師
事務所審計員,江蘇亨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員、審計主管,亨通集團有
限公司財務經理、財務規(guī)劃部總監(jiān)。現任江蘇亨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總
監(jiān),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傅子龍先生,職工董事,法學碩士,經濟師、政工師。歷任國核自儀系
統(tǒng)工程有限公司黨群工作部黨群管理崗、工會委員、團委副書記,國核商業(yè)
保理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與黨群工作部黨建經理、工會委員?,F任財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職工董事、綜合辦公室(黨群工作部)副主任。
2、職工監(jiān)事:
殷平先生,上海社會科學院產業(yè)經濟學碩士。歷任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分
行個人金融部產品經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產品研發(fā)部總監(jiān)。2016
年11月加入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現任公司職工監(jiān)事、戰(zhàn)略與產品部總
經理。
3、經營管理層人員:
徐春庭先生,董事,總經理(簡歷同上)。
汪海先生,新加坡管理大學財富管理學碩士。歷任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分
行徐匯支行計劃財務部科員、經理助理,個人金融部客戶經理、經理;中國
建設銀行上海分行財富管理與私人銀行部產品經理,個人金融部副總經理。
2015年6月加入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總經理助理,現任公司
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吳明建先生,浙江財經學院會計學碩士。歷任財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計
劃財務部資金管理部副經理、經理。2019年12月加入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現任公司黨委副書記、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上海財通資產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長。
金梓才先生,上海交通大學微電子學與固體電子學碩士。歷任華泰資產
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經理助理,信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TMT行業(yè)高級研究員。
2014年8月加入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基金投資部基金經理、副總
監(jiān)、副總監(jiān)(主持工作)、總監(jiān),公司總經理助理;現任公司黨委委員、副
總經理、權益投資總監(jiān),權益公募投資部總經理、基金經理。
劉江女士,英國密德薩斯大學金融管理碩士。歷任交通銀行武漢分行人
事教育處辦事員,友邦華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部、電子商務部負責
人,長江養(yǎng)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大客戶部負責人,國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機構直銷部、電子商務部部門總監(jiān),興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私人銀行部代理
業(yè)務處、資本市場處處長。2017年4月加入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現任
公司總經理助理。
劉為臻先生,復旦大學工商管理碩士。歷任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技術總部系統(tǒng)開發(fā)與維護員,國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術部副總
監(jiān),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運作保障部總經理。2018年10月加入財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現任公司首席信息官、運營總監(jiān)。
4、督察長:
方斌先生,浙江大學法律學碩士。歷任浙江天健會計師事務所項目經理,
中國證監(jiān)會浙江監(jiān)管局主任科員,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浙江
浙商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合規(guī)風控副總監(jiān)、合規(guī)總監(jiān)兼首席風險官。2022
年8月加入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現任公司黨委委員、督察長,上海財通
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5、基金經理:
(1)現任基金經理:
金梓才先生,上海交通大學微電子學與固體電子學碩士。歷任華泰資產
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經理助理,信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TMT行業(yè)高級研究員。
2014年8月加入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基金投資部基金經理、副總監(jiān)、
副總監(jiān)(主持工作)、總監(jiān),公司總經理助理;現任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
理、權益投資總監(jiān),權益公募投資部總經理、基金經理。
金梓才先生管理的基金名稱及管理時間如下:
基金名稱 任職日期 離任日期
財通價值動量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2014-11-19 -
財通成長優(yōu)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2015-06-29 -
財通多策略福鑫定期開放靈活配置混合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 2018-05-21 -
財通集成電路產業(yè)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2018-11-29 -
財通智慧成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2020-04-03 -
財通匠心優(yōu)選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2022-04-07 -
財通景氣甄選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 2023-07-19 -

資基金
財通可持續(xù)發(fā)展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2015-07-13 2018-03-07
財通多策略精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LOF) 2016-12-29 2018-03-07
財通科創(chuàng)主題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LOF) 2019-07-11 2022-08-05
財通科技創(chuàng)新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2020-07-07 2023-07-03
財通碳中和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2023-03-01 2024-11-12

(2)歷任基金經理:
2021年9月27日至2022年11月30日
張胤先生,復旦大學材料物理與化學碩士。歷任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研究員,交銀施羅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級研究員。2020年7月加入財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基金投資部基金經理助理,現任權益公募投資部基金
經理。
6、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
(1)權益公募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
徐春庭先生,董事、總經理;
金梓才先生,副總經理、權益投資總監(jiān),權益公募投資部總經理、基金
經理;
吳明建先生,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
馬慧祎女士,集中交易部總經理;
唐家偉先生,權益研究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權益公募投資部基金
經理。
(2)固收公募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
徐春庭先生,董事、總經理;
吳明建先生,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
羅曉倩女士,固收投資部副總經理,固收公募投資部負責人、基金經理;
周岳先生,固收研究部負責人;
馬慧祎女士,集中交易部總經理;
張婉玉女士,固收公募投資部基金經理。
(3)量化與組合公募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
徐春庭先生,董事、總經理;
吳明建先生,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
朱海東先生,量化投資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基金經理;
陳曦先生,組合投資部基金經理;
馬慧祎女士,集中交易部總經理。
7、上述人員之間不存在近親屬關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職責
1、依法募集資金,辦理或者委托經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
理基金份額的發(fā)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
3、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4、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
持有人分配收益。
5、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6、編制季度、中期和年度基金報告。
7、計算并公告基金凈值信息,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8、辦理與基金財產管理業(yè)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9、按照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0、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yè)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
施其他法律行為。
12、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職責。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諾
1、基金管理人承諾嚴格遵守現行有效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
中國證監(jiān)會的有關規(guī)定,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違反
現行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中國證監(jiān)會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發(fā)生。
2、基金管理人承諾嚴格遵守《基金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建立健全的內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為發(fā)生:
(1)將其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于基金財產從事證券投資。
(2)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
(3)利用基金財產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謀取利益。
(4)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違規(guī)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5)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諾加強人員管理,強化職業(yè)操守,督促和約束員工遵
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行業(yè)規(guī)范,誠實信用、勤勉盡責,不從事以下活動:
(1)越權或違規(guī)經營;
(2)違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協議》;
(3)故意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關機構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送的資料中弄虛作假;
(5)拒絕、干擾、阻撓或嚴重影響中國證監(jiān)會依法監(jiān)管;
(6)玩忽職守、濫用職權;
(7)違反現行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基金合同》和中國證監(jiān)
會的有關規(guī)定,泄漏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yè)秘密和尚未依
法公開的基金投資內容、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
(8)違反證券交易場所業(yè)務規(guī)則,利用對敲、倒倉等手段操縱市場價格,
擾亂市場秩序;
(9)貶損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當手段謀求業(yè)務發(fā)展;
(11)有悖社會公德,損害證券投資基金人員形象;
(12)在公開信息披露和廣告中故意含有虛假、誤導、欺詐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禁止的行為。
(五)基金經理的承諾
1、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本著謹慎勤勉的原則為
基金份額持有人謀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
3、不違反現行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中國證監(jiān)會的有
關規(guī)定,泄漏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yè)秘密、尚未依法公開
的基金投資內容、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
4、不從事損害基金財產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證券交易及其他活動。
(六)基金管理人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
1、內部控制的原則
(1)健全性原則。內部控制機制覆蓋公司的各項業(yè)務、各個部門和各
級崗位,并滲透到決策、執(zhí)行、監(jiān)督和反饋等各個環(huán)節(jié)。
(2)有效性原則。通過科學的內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內控程序,
維護內控制度的有效執(zhí)行。
(3)獨立性原則。公司各機構、部門和崗位職責應當保持相對獨立,
公司基金資產、自有資產、其他資產的運作應當分離。
(4)相互制約原則。公司內部部門和崗位的設置應當權責分明、相互
制衡。
(5)成本效益原則。公司運用科學化的經營管理方法降低運作成本,
提高經濟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達到最佳的內部控制效果。
2、內部控制的主要內容
(1)控制環(huán)境
公司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結構,充分發(fā)揮獨立董事和監(jiān)事的監(jiān)督職能,
嚴禁不正當關聯交易、利益輸送和內部人控制現象的發(fā)生,保護投資者利益
和公司合法權益。
公司管理層樹立內控優(yōu)先的風險管理理念,培養(yǎng)全體員工的風險防范意
識,建立風險控制優(yōu)先、風險控制人人有責、一線人員第一責任的公司內控
文化,保證全體員工及時了解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規(guī)章制度,使風險意識貫
穿到公司各個部門、各個崗位和各個環(huán)節(jié)。
公司建立決策科學、運營規(guī)范、管理高效的運行機制,確保公司各項決
策、決議的執(zhí)行中,“執(zhí)行—復核”機制貫穿全程。各部門及崗位有明確的授
權分工、工作職責和業(yè)務流程,通過重要憑據傳遞及信息溝通制度,實現相
關部門、相關崗位之間的監(jiān)督制衡。
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勵約束機制。通過法律法規(guī)
培訓、制度教育、執(zhí)業(yè)操守教育和行為準則教育等,確保公司人員了解與從
業(yè)有關的法規(guī)與監(jiān)管部門規(guī)定,熟知公司相關規(guī)章制度、崗位職責與操作流
程,具備與崗位要求相適應的操守和專業(yè)勝任能力。
(2)風險評估
公司建立科學嚴密的風險評估體系,對公司的業(yè)務風險、人員風險、法
律風險和財務風險等進行識別、評估和分析,及時防范和化解風險。通過科
學的風險量化技術和嚴格的風險限額控制對投資風險實現定量分析和管理。
通過收集與投資組合相關的會計和市場數據,建立一個投資風險測評與績效
評估的信息技術平臺。由風險管理部定期向風險控制委員會和投資決策委員
會提交風險測評報告。
(3)內控機制
公司全部的經營管理決策,均按照明確成文的決策程序與規(guī)定進行,防
止超越或違反決策程序的隨意決策行為的發(fā)生。
操作層面上,公司依據自身經營特點,以各崗位目標責任制為基礎形成
第一道內控防線,以相關部門、相關崗位之間相互監(jiān)督制衡形成第二道內控
防線,以法律合規(guī)部、風險管理部、風險控制委員會、督察長對公司各機構、
各部門、各崗位、各項業(yè)務全面實施監(jiān)督反饋形成第三道內控防線,并建立
內部違規(guī)違章行為的處罰機制。同時,按照分級管理、規(guī)范操作、有限授權、
業(yè)務跟蹤的原則,制定公司授權管理制度,并嚴格區(qū)分業(yè)務授權與管理授權。
(4)信息與溝通
公司建立了內部辦公自動化信息系統(tǒng)與業(yè)務匯報體系,通過建立有效的
信息交流渠道,保證公司員工及各級管理人員可以充分了解與其職責相關的
信息,保證信息及時送達適當的人員進行處理。
(5)監(jiān)督與內部稽核
本公司設立了獨立于各業(yè)務部門的法律合規(guī)部,其中監(jiān)察稽核人員履行
內部稽核職能,檢查、評價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備性和有效性,監(jiān)
督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揭示公司內部管理及基金運作中的相關風
險,及時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內部管理制度有效地執(zhí)行。監(jiān)察稽核人員
具有相對的獨立性,定期不定期出具監(jiān)察稽核報告。
(6)風險管理
風險管理的工作覆蓋到全公司所有業(yè)務環(huán)節(jié),以風險控制委員會為平
臺,從事前、事中、事后三個層面進行全面的風險管理。事前風險管理主要
通過風險管理部門介入公司的業(yè)務流程檢查、參加業(yè)務部門專題會議和進行
訪談的方式,不定期組織員工開展風險文化教育活動來提升風險防范意識;
事中風險控制則是對相關業(yè)務進行全程的跟蹤,以及實現業(yè)務人員風險控
制、業(yè)務操作規(guī)范化、精細化來進行;事后風險管理則主要通過風險事件的
分析與總結來開展。公司層面的風險管理工作包括對公司投資風險、業(yè)務風
險、操作風險、信息系統(tǒng)風險、法律風險、合規(guī)風險的系統(tǒng)評估,對公司層
面的風險進行詳細的梳理,對發(fā)現的問題和風險,及時進行解決。在投資風
險環(huán)節(jié),針對不同產品所具有的特定投資風險進行量化研究和分析,超過閥
值由風險管理部門及時提醒業(yè)務部門,并根據風險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報告相
關責任人;在業(yè)務風險環(huán)節(jié),協助營銷部門和產品研究部門前瞻性地對新產
品的風險和結構進行規(guī)劃和分析,對發(fā)現的問題及時與業(yè)務部門進行溝通和
了解,切實解決實際業(yè)務中所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在操作風險環(huán)節(jié),對公司
層面的制度、流程、系統(tǒng)和項目等方面,建立并完善風險控制機制,發(fā)現和
解決后臺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加強評估公司信息系統(tǒng)和信息系統(tǒng)安全風險。
風險管理工作主要由督察長管轄的風險管理部及法律合規(guī)部進行開展,
在組織結構及報告制度上均獨立于公司日常的投資、運營部門。風險報告由
風險管理部及法律合規(guī)部進行調查取證和撰寫簽發(fā),能保證報告獨立性與客
觀公正。
3、基金管理人關于內部控制的聲明
(1)本公司確知建立、實施和維持內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會及管
理層的責任。
(2)上述關于內部控制的披露真實、準確。
(3)本公司承諾將根據市場環(huán)境變化及公司的發(fā)展不斷完善內部控制
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況
名稱: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復興門內大街55號
成立時間: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廖林
注冊資本:人民幣35,640,625.7089萬元
聯系電話:010-66105799
聯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員情況
截至2024年12月,中國工商銀行資產托管部共有員工208人,平均年
齡38歲,99%以上員工擁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高管人員均擁有研究生以上
學歷或高級技術職稱。
(三)基金托管業(yè)務經營情況
作為中國大陸托管服務的先行者,中國工商銀行自1998年在國內首家提
供托管服務以來,秉承“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宗旨,依靠嚴密科學的風
險管理和內部控制體系、規(guī)范的管理模式、先進的營運系統(tǒng)和專業(yè)的服務團
隊,嚴格履行資產托管人職責,為境內外廣大投資者、金融資產管理機構和
企業(yè)客戶提供安全、高效、專業(yè)的托管服務,展現優(yōu)異的市場形象和影響力。
建立了國內托管銀行中最豐富、最成熟的產品線。擁有包括證券投資基金、
信托資產、保險資產、社會保障基金、基本養(yǎng)老保險、企業(yè)年金基金、QFI
資產、QDII資產、股權投資基金、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證券公司定
向資產管理計劃、商業(yè)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
QDII專戶資產、ESCROW等門類齊全的托管產品體系,同時在國內率先開展
績效評估、風險管理等增值服務,可以為各類客戶提供個性化的托管服務。
截至2024年12月,中國工商銀行共托管證券投資基金1442只。自2003年
以來,本行連續(xù)二十一年獲得香港《亞洲貨幣》、英國《全球托管人》、香
港《財資》、美國《環(huán)球金融》、內地《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等境
內外權威財經媒體評選的105項最佳托管銀行大獎;是獲得獎項最多的國內
托管銀行,優(yōu)良的服務品質獲得國內外金融領域的持續(xù)認可和廣泛好評。
(四)基金托管人的內部控制情況
中國工商銀行資產托管部在風險管理的實操過程中根據國際公認的內部
控制COSO準則從內部環(huán)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監(jiān)督與評
價五個方面構建起了托管業(yè)務內部風險控制體系,并納入統(tǒng)一的風險管理體
系。
中國工商銀行資產托管部從成立之日起始終秉持規(guī)范運作的原則,將建
立系統(tǒng)、高效的風險防范和控制體系視為工作重點。隨著市場環(huán)境的變化和
托管業(yè)務的快速發(fā)展,新問題新情況的不斷出現,資產托管部自始至終將風
險管理置于與業(yè)務發(fā)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視風險防范和控制為托管業(yè)務生存
與發(fā)展的生命線。資產托管部實施全員風險管理,將風險控制責任落實到具
體業(yè)務部門和相關業(yè)務崗位,每位員工均有義務對自己崗位職責范圍內的風
險負責。從2005年至今,中國工商銀行資產托管部共十八次順利通過評估組
織內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權威的ISAE3402審閱,全部獲得無保留意見的控制
及有效性報告,充分表明獨立第三方對中國工商銀行托管服務在風險管理、
內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認可,也證明中國工商銀行托管服務
的風險控制能力已經與國際大型托管銀行接軌,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1、內部控制目標
(1)資產托管業(yè)務經營管理合法合規(guī);
(2)促進實現資產托管業(yè)務發(fā)展戰(zhàn)略和經營目標;
(3)資產托管業(yè)務風險管理的有效性和資產安全;
(4)提高資產托管經營效率和效果;
(5)業(yè)務記錄、會計信息和其他經營管理相關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
及時。
2、內部控制的原則
(1)全面性原則。資產托管業(yè)務內部控制應貫穿決策、執(zhí)行和監(jiān)督全過
程,覆蓋資產托管業(yè)務各項業(yè)務流程和管理活動,覆蓋所有機構、部門和從
業(yè)人員。
(2)重要性原則。資產托管業(yè)務內部控制應在全面控制基礎上,關注重
要業(yè)務事項、重點業(yè)務環(huán)節(jié)和高風險領域。
(3)制衡性原則。資產托管業(yè)務內部控制應在機構設置、權責分配及業(yè)
務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約、相互監(jiān)督的機制,同時兼顧運營效率。
(4)適應性原則。資產托管業(yè)務內部控制應當與經營規(guī)模、業(yè)務范圍和
風險特點相適應,并進行動態(tài)調整,以合理成本實現內部控制目標。
(5)審慎性原則。資產托管業(yè)務內部控制應堅持風險為本、審慎經營的
理念,設立機構或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均應堅持內控優(yōu)先。
(6)成本效益原則。資產托管業(yè)務內部控制應權衡實施成本與預期效益,
以合理成本實現有效控制。
3、內部控制組織結構
資產托管業(yè)務內部控制納入全行統(tǒng)一的內部控制體系。
(1)總行資產托管部根據內部控制基本規(guī)定建立健全資產托管業(yè)務內部
控制體系,作為全行托管業(yè)務的牽頭管理部門,根據行內內部控制基本規(guī)定
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體系,建立與托管業(yè)務條線相適應的內部控制運行機制,
確定各項業(yè)務活動的風險控制點,制定標準統(tǒng)一的業(yè)務制度;采取適當的控
制措施,合理保證托管業(yè)務流程的經營效率和效果,組織開展資產托管業(yè)務
內部控制措施的執(zhí)行、監(jiān)督和檢查,督促各機構落實控制措施。
(2)總行內控合規(guī)部負責指導托管業(yè)務的內控管理工作,根據年度工作
重點,定期或不定期在全行開展相關業(yè)務監(jiān)督檢查,將托管業(yè)務檢查項目整
合到全行業(yè)務監(jiān)督檢查工作中,將全行托管業(yè)務納入內控評價體系。
(3)總行內部審計局負責對資產托管業(yè)務的審計與評價工作。
(4)一級(直屬)分行資產托管業(yè)務部門作為內部控制的執(zhí)行機構,負
責組織開展本機構內部控制的日常運行及自查工作,及時整改、糾正、處理
存在的問題。
4、內部控制措施
工商銀行資產托管部重視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堅持把風險防范和控制
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崗位職責、制度建設和工作流程中,建立了一整套內部控
制制度體系,包括《資產托管業(yè)務管理規(guī)定》、《資產托管業(yè)務內部控制管
理辦法》、《資產托管業(yè)務全面風險管理辦法》、《資產托管業(yè)務營運管理
辦法》、《資產托管業(yè)務合同管理辦法》、《資產托管業(yè)務檔案管理辦法》、
《資產托管業(yè)務系統(tǒng)管理辦法》、《資產托管業(yè)務重大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
《資產托管業(yè)務從業(yè)人員管理辦法》等,在環(huán)境、制度、流程、崗位職責、
人員、授權、創(chuàng)新、合同、印章、服務質量、收費、反洗錢、防止利益沖突、
業(yè)務連續(xù)性、考核、信息系統(tǒng)等全方面執(zhí)行內部控制措施。
5、風險控制
資產托管業(yè)務切實履行風險管理第一道防線的主體職責,按照“主動防、
智能控、全面管”的管理思路,主動將資產托管業(yè)務的風險管理納入全行全
面風險管理體系,以“管住人、管住錢、管好防線、管好底線”為管理重點,
搭建適應資產托管業(yè)務特點的風險管理架構,通過推進托管業(yè)務體制機制與
完善集約化營運改革、建立資產托管風險管理委員會機制、完善資產托管業(yè)
務制度體系、加強資產托管業(yè)務隊伍建設、科技賦能、建立健全應急災備體
系、建立審計發(fā)現問題整改臺賬、加強人員管理等措施,有效控制操作風險、
合規(guī)風險、聲譽風險、信息科技風險和次生風險。
6、業(yè)務連續(xù)性保障
中國工商銀行制訂了完善的資產托管業(yè)務連續(xù)性工作計劃和應急預案,
具備行之有效的災備恢復方案、充足的移動辦公設備、同城異城相結合的備
份辦公場所、必要的工作人員、科學清晰的AB崗位設置及定期演練機制。
在重大突發(fā)事件發(fā)生后,可根據突發(fā)事件的對托管業(yè)務連續(xù)性營運影響程度
的評估,適時選擇或依次啟動“原場所現場+居家”、“部分同城異地+居家”、
“部分異城異地+居家”、“異地全部切換”四種方案,由“總部+總行級營
運中心+托管分部+境外營運機構”形成全球、全天候營運網絡,向客戶提供
連續(xù)性服務,確保托管產品日常交易的及時清算和交割。
(五)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運作基金進行監(jiān)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據《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協議和有關基金法規(guī)的規(guī)定,基金托
管人對基金的投資范圍和投資對象、基金投融資比例、基金投資禁止行為、
基金參與銀行間債券市場、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基金份額凈值計算、應收
資金到賬、基金費用開支及收入確定、基金收益分配、相關信息披露、基金
宣傳推介材料中登載基金業(yè)績表現數據等進行監(jiān)督和核查,其中對基金的投
資比例的監(jiān)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個月開始。
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違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議
或有關基金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行為,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
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應及時核對,并以書面形式對基金托管人發(fā)出回
函確認。在限期內,基金托管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管
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通知的違規(guī)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
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guī)行為,應立即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同時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
五、相關服務機構
(一)銷售機構
1、直銷機構
名稱: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區(qū)吳淞路619號505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銀城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43、45樓
法定代表人:吳林惠
電話:021-2053 7888
傳真:021-6888 8169;021-6888 8661
聯系人:何亞玲
客戶服務電話:4008 209 888
公司網址:www.ctfund.com
財通基金微管家(微信號:ctfund88)
2、代銷機構
本基金的其他銷售機構信息詳見基金管理人網站?;鸸芾砣丝筛鶕?
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選擇符合要求的機構銷售本基金,依據實際情況增加或
減少銷售機構,并在基金管理人網站上公示最新的銷售機構名單。
(二)登記機構
名稱: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區(qū)吳淞路619號505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銀城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43、45樓
法定代表人:吳林惠
電話:021-2053 7888
聯系人:孫金
(三)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
名稱:上海源泰律師事務所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浦東南路256號華夏銀行大廈14樓
負責人:廖海
電話:021-5115 0298
傳真:021-5115 0398
聯系人:劉佳
經辦律師:劉佳、范佳斐
(四)審計基金財產的會計師事務所
名稱: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鄒俊
住所:北京市東長安街1號東方廣場畢馬威大樓8層
辦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1266號恒隆廣場2期25樓
公司電話:+86 (21) 22122888
公司傳真:+86 (21) 62881889
經辦會計師:黃小熠、侯雯
業(yè)務聯系人:侯雯
六、基金的募集
(一)募集的依據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運作辦法》、《銷售辦法》、
《信息披露辦法》、《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法
律法規(guī),并經中國證監(jiān)會2018年7月18日證監(jiān)許可[2018]1153號文準予注冊募
集。
(二)基金類型、運作方式及基金存續(xù)期間
1、基金類型:股票型
2、基金運作方式:契約型開放式
3、基金存續(xù)期間:不定期
(三)募集對象
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
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
的其他投資人。
(四)基金份額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額發(fā)售面值為人民幣1.00元。
(五)募集期及募集結果
本基金募集期為自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1月23日。經會計師事務所
驗資,按照每份基金份額面值人民幣1.00元計算,基金募集期共募集
236,667,113.79份基金份額(其中包括利息轉份額56,613.88份),有效認購
戶數為739戶。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據有關規(guī)定,本基金滿足基金合同生效條件,基金合同已于2018年
11月29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開始正式管理
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連續(xù)2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
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定期報告中
予以披露;連續(xù)60個工作日出現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向中國證監(jiān)
會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如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并等,并召開基金
份額持有人大會進行表決,但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有權決定
終止本基金合同,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進行表決。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另有規(guī)定時,從其規(guī)定。
八、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一)申購和贖回場所
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將通過銷售機構進行。具體的銷售網點將由基金管
理人在招募說明書或基金管理人網站列明?;鸸芾砣丝筛鶕闆r變更或增
減銷售機構。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銷機構開通電話、傳真或網上等交
易方式,投資人可以通過上述方式進行申購與贖回,具體辦法由基金管理人
另行公告。基金投資人應當在銷售機構辦理基金銷售業(yè)務的營業(yè)場所或按銷
售機構提供的其他方式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二)申購和贖回的開放日及時間
1、開放日及開放時間
投資人在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
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及相關金融期貨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
若該工作日為非港股通交易日,則本基金不開放,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
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時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現新的證券/期貨交易市場、證券/期貨交易所交
易時間變更或其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
進行相應的調整,但應在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
媒介上公告。
2、申購與贖回的開始時間及業(yè)務辦理時間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過3個月開始辦理申購,具體業(yè)
務辦理時間在申購開始公告中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過3個月開始辦理贖回,具體業(yè)
務辦理時間在贖回開始公告中規(guī)定。
在確定申購開始與贖回開始時間后,基金管理人應在申購、贖回開放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申購與贖回的開始時
間。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時間辦理基金份額的
申購或者贖回或者轉換。投資人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和時間提出申
購、贖回或轉換申請且登記機構確認接受的,其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或轉換
價格為下一開放日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或轉換的價格。
本基金已于2019年2月28日開始辦理日常申購業(yè)務,于2019年2月
28日開始辦理日常贖回業(yè)務。
(三)申購與贖回的原則
1、“未知價”原則,即申購、贖回價格以申請當日收市后計算的各類基
金份額凈值為基準進行計算;
2、“金額申購、份額贖回”原則,即申購以金額申請,贖回以份額申請;
3、當日的申購與贖回申請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規(guī)定的時間以內撤銷;
4、基金份額持有人在贖回基金份額時,除指定贖回外,遵循“先進先出”
原則,即登記確認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額先贖回,登記確認日期在后的基金份
額后贖回,以確定所使用的贖回費率;
5、“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原則,即若發(fā)生申購、贖回損害基金份
額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時,基金管理人應當及時暫停申購、贖回業(yè)務。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情況下,對上述原則進行調整。基金管
理人必須在新規(guī)則開始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
上公告。
(四)申購與贖回的程序
1、申購和贖回的申請方式
投資人必須根據銷售機構規(guī)定的程序,在開放日的具體業(yè)務辦理時間內
提出申購或贖回的申請。
投資人在提交申購申請時須按銷售機構規(guī)定的方式備足申購資金,投資
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須持有足夠的基金份額余額,否則所提交的申購、贖回
申請無效。
2、申購和贖回的款項支付
投資人申購基金份額時,必須全額交付申購款項,投資人交付款項,申
購成立,登記機構確認基金份額時,申購有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遞交贖回申請,贖回成立;登記機構確認贖回時,贖回
生效。投資人贖回申請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將在T+7日(包括該日)內支付
贖回款項。遇證券/期貨交易所或交易市場數據傳輸延遲、通訊系統(tǒng)故障、
銀行數據交換系統(tǒng)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
影響業(yè)務處理流程時,贖回款項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劃出。在發(fā)生巨額贖回
或基金合同載明的其他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時,款項的支付
辦法參照基金合同有關條款處理。
3、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確認
基金管理人應以交易時間結束前受理有效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當天作為
申購或贖回申請日(T日),在正常情況下,本基金登記機構在T+1日內對該
交易的有效性進行確認。T+1日確認申購成功后,開始計算基金持有期(即
持有期包含申購確認日)。T+1日確認贖回成功后,不再計入基金持有期(即
持有期不含贖回確認日)。T日提交的有效申請,投資人可在T+2日后(包
括該日)到銷售網點柜臺或以銷售機構規(guī)定的其他方式查詢申請的確認情
況。若申購不成立或無效,則申購款項本金退還給投資人。
銷售機構對申購、贖回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
售機構確實接收到申請。申購、贖回的確認以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對
于申請的確認情況,投資者應及時查詢。
(五)申購和贖回的數量限制
(1)投資人通過直銷中心首次申購的最低金額為50000元人民幣(含
申購費),追加申購最低金額為1000元人民幣(含申購費)。已有認購本
基金記錄的投資人不受首次申購最低金額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購最低金額的
限制。通過本公司網上交易系統(tǒng)辦理基金申購業(yè)務的不受直銷中心單筆申購
最低金額的限制,申購最低金額為單筆10元(含申購費)。
投資者通過代銷網點申購本基金份額單筆最低金額為10元人民幣(含
申購費)。
(2)基金份額持有人辦理贖回時,每筆贖回申請的最低份額為100份
基金份額,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將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贖回,但某筆交易類
業(yè)務(如贖回、基金轉換、轉托管等)導致單個交易賬戶的基金份額余額少
于100份時,余額部分基金份額必須一同贖回。
(3)基金管理人有權對單個投資人累計持有的基金份額上限或累計持
有的基金份額占基金份額總數的比例上限進行限制。如本基金單一投資人累
計申購的基金份額數達到或者超過基金總份額的50%,基金管理人有權對
該投資人的申購申請進行限制?;鸸芾砣私邮苣彻P或者某些申購申請有可
能導致投資人變相規(guī)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權拒絕該等全
部或者部分申購申請。
(4)當接受申購申請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構成潛在重大不利影
響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采取設定單一投資者申購金額上限或基金單日凈申購
比例上限、拒絕大額申購、暫停基金申購等措施,切實保護存量基金份額持
有人的合法權益,具體規(guī)定請參見相關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guī)定申購金額
和贖回份額的數量限制?;鸸芾砣吮仨氃谡{整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
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購費用和贖回費用
1、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在申購時收取申購費,C類基金份額在申購時
不收取申購費。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率如下:
單筆申購金額(M) 申購費率
M<100萬 1.50%

100萬≤M<300萬 1.00%
300萬≤M<500萬 0.50%
M≥500萬 每筆1000元

(注:M:申購金額;單位:元)
申購費用由申購A類基金份額的投資人承擔,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
用于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登記等各項費用。
2、贖回費用由贖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在基金份額持有
人贖回基金份額時收取。本基金的贖回費率如下:
持有期(Y) 贖回費率
A類 基金份額 Y 1.50%
7日≤Y 0.75%
30日≤Y 0.50%
Y≥6個月 0
C類 基金份額 Y 1.50%
7日≤Y 0.50%
Y≥30日 0

(注:Y:持有期限,其中1個月為30日。贖回份額的持有期限,自
基金合同生效日(含)或申購申請確認日(含)起開始計算。)
對持有期小于30個自然日的,贖回費用全部歸基金財產;對持有期大
于等于30個自然日且小于3個自然月的,贖回費用的75%歸基金財產;對
持有期大于等于3個自然月且小于6個自然月的,贖回費用的50%歸基金
財產,其余用于支付市場推廣、注冊登記費和其他必要的手續(xù)費。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并
最遲應于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
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情形下根
據市場情況制定基金促銷計劃,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在基金
促銷活動期間,按相關監(jiān)管部門要求履行必要手續(xù)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適當
調低基金的銷售費率。
5、當本基金各類基金份額發(fā)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
以采用擺動定價機制,以確?;鸸乐档墓叫?。具體處理原則與操作規(guī)范
遵循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監(jiān)管部門、自律規(guī)則的規(guī)定。
(七)申購份額與贖回金額的計算
1、本基金申購份額的計算:
申購的有效份額為凈申購金額除以當日的該類基金份額凈值,有效份額
單位為份,申購份額計算結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由此
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1)A類基金份額的計算
當申購費用適用比例費率時,申購份數的計算方法如下:
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1+申購費率)
申購費用=申購金額-凈申購金額
申購份額=凈申購金額/T日A類基金份額凈值
當申購費用為固定金額時,申購份數的計算方法如下:
申購費用=固定金額
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申購費用
申購份數=凈申購金額/T日A類基金份額凈值
(2)C類基金份額的計算
申購份額=申購金額/T日C類基金份額凈值
例一:某投資人投資5,000元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對應費率為
1.5%,假設申購當日A類基金份額凈值為1.1280元,則其可得到的申購份
額為:
凈申購金額=5,000/(1+1.5%)=4,926.11元
申購費用=5,000-4,926.11=73.89元
申購份數=4,926.11/1.1280=4,367.12份
即:該投資人投資5,000元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假設申購當日A
類基金份額凈值為1.1280元,則可得到4,367.12份A類基金份額。
例二:某投資人投資2,000元申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假設申購當日
C類基金份額凈值為1.1280元,則其可得到的申購份額為:
申購份額=2,000/1.1280=1,773.05份
即:該投資人投資2,000元申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假設申購當日C
類基金份額凈值為1.1280元,則可得到1,773.05份C類基金份額。
2、本基金贖回金額的計算:
贖回金額為按實際確認的有效贖回份額乘以當日該類基金份額凈值并
扣除相應的費用,贖回金額單位為元,計算公式:
贖回總金額=贖回份額×T日該類基金份額凈值
贖回費用=贖回總金額×贖回費率
凈贖回金額=贖回總金額-贖回費用
上述計算結果均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由此產生的
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例三:某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10,000份五天后決
定贖回,對應的贖回費率為1.50%,假設贖回當日A類基金份額凈值是1.1480
元,則可得到的凈贖回金額為:
贖回總金額=10,000×1.1480=11,480元
贖回費用=11,480×1.50%=172.20元
凈贖回金額=11,480-172.20=11,307.80元
即:該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10,000份五天后贖回,
假設贖回當日A類基金份額凈值是1.1480元,則可得到的凈贖回金額為
11,307.80元。
3、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
本基金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均保留到小數點后4位,小數點后第
5位四舍五入,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T日的基金份額凈
值在當天收市后計算,并在T+1日內公告。遇特殊情況,經中國證監(jiān)會同
意,可以適當延遲計算或公告。
(八)拒絕或暫停申購的情形
發(fā)生下列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拒絕或暫停接受投資人的申購申請: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無法正常運作。
2、發(fā)生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暫?;鹳Y產估值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
接收投資人的申購申請。
3、證券、期貨交易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或者港股通臨時停市,導致
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金資產凈值。
4、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筆或某些申購申請可能會影響或損害現有基金份
額持有人利益時。
5、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筆或者某些申購申請有可能導致單一投資者持有
基金份額的比例達到或者超過50%,或者變相規(guī)避50%集中度的情形時。
6、基金資產規(guī)模過大,使基金管理人無法找到合適的投資品種,或其
他可能對基金業(yè)績產生負面影響,從而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
形。
7、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
場價格且采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托管
人協商確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采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或暫停接受基金申購
贖回申請的措施。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fā)生上述第1、2、3、6、7、8項暫停申購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決定
暫停申購時,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刊登暫停申購公
告。如果投資人的申購申請被拒絕,被拒絕的申購款項本金將退還給投資人。
在暫停申購的情況消除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申購業(yè)務的辦理。
(九)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
發(fā)生下列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
贖回款項: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贖回款項。
2、發(fā)生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暫停基金資產估值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
接收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3、證券、期貨交易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或者港股通臨時停市,導致
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金資產凈值。
4、連續(xù)兩個或兩個以上開放日發(fā)生巨額贖回。
5、發(fā)生繼續(xù)接受贖回申請將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時,
可暫停接受投資人的贖回申請。
6、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
場價格且采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托管
人協商確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采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或暫停接受基金申購
贖回申請的措施。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fā)生上述1、2、3、5、6、7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決定暫停接受基金
份額持有人的贖回申請或者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時,基金管理人應按規(guī)定報中
國證監(jiān)會備案,已確認的贖回申請,基金管理人應足額支付;如暫時不能足
額支付,應將可支付部分按單個賬戶申請量占申請總量的比例分配給贖回申
請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現上述第4項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
相關條款處理。基金份額持有人在申請贖回時可事先選擇將當日可能未獲受
理部分予以撤銷。在暫停贖回的情況消除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贖回業(yè)
務的辦理并公告。
(十)巨額贖回的情形及處理方式
1、巨額贖回的認定
若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內的基金份額凈贖回申請(贖回申請份額總數加上
基金轉換中轉出申請份額總數后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及基金轉換中轉入
申請份額總數后的余額)超過前一開放日的基金總份額的10%,即認為是發(fā)
生了巨額贖回。
2、巨額贖回的處理方式
當基金出現巨額贖回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當時的資產組合狀況
決定全額贖回、部分延期贖回或暫停贖回。
(1)全額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有能力支付投資人的全部贖回申請
時,按正常贖回程序執(zhí)行。
(2)部分延期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支付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有困難
或認為因支付投資人的贖回申請而進行的財產變現可能會對基金資產凈值
造成較大波動時,基金管理人在當日接受贖回比例不低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
份額的10%的前提下,可對其余贖回申請延期辦理。對于當日的贖回申請,
應當按單個賬戶贖回申請量占贖回申請總量的比例,確定當日受理的贖回份
額;對于未能贖回部分,投資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可以選擇延期贖回或取消
贖回。選擇延期贖回的,將自動轉入下一個開放日繼續(xù)贖回,直到全部贖回
為止;選擇取消贖回的,當日未獲受理的部分贖回申請將被撤銷。延期的贖
回申請與下一開放日贖回申請一并處理,無優(yōu)先權并以下一開放日的基金份
額凈值為基礎計算贖回金額,以此類推,直到全部贖回為止。如投資人在提
交贖回申請時未作明確選擇,投資人未能贖回部分作自動延期贖回處理。
(3)當基金出現巨額贖回時,在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申請超過前
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10%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認為支付該基金份額持有
人的全部贖回申請有困難或者因支付該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全部贖回申請而
進行的財產變現可能會對基金資產凈值造成較大波動時,可以對該單個基金
份額持有人超出前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10%的贖回申請實施延期辦理。對
于該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超出前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10%的部分,投資人
在提交贖回申請時可以選擇延期贖回或取消贖回,選擇延期贖回的,將自動
轉入下一個開放日繼續(xù)贖回,直到全部贖回為止;選擇取消贖回的,當日未
獲受理的部分贖回申請將被撤銷。延期的贖回申請與下一開放日贖回申請一
并處理,無優(yōu)先權并以下一開放日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計算贖回金額,以
此類推,直到全部贖回為止。而對該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前一開放日基金總
份額10%以內(含10%)的贖回申請與其他投資者的贖回申請按上述(1)、
(2)方式處理,具體見相關公告。
(4)暫停贖回:連續(xù)2個開放日以上(含本數)發(fā)生巨額贖回,如基
金管理人認為有必要,可暫停接受基金的贖回申請;已經接受的贖回申請可
以延緩支付贖回款項,但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并應當在規(guī)定媒介上進行
公告。
3、巨額贖回的公告
當發(fā)生上述巨額贖回并延期辦理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過郵寄、傳真或
者招募說明書規(guī)定的其他方式在3個交易日內通知基金份額持有人,說明有
關處理方法,同時在規(guī)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一)暫停申購或贖回的公告和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
1、發(fā)生上述暫停申購或贖回情況的,基金管理人應在規(guī)定期限內在規(guī)
定媒介上刊登暫停公告。
2、如發(fā)生暫停的時間為1日,基金管理人應于重新開放日,在規(guī)定媒
介上刊登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個開放日的各類基金
份額凈值。
3、如發(fā)生暫停的時間超過1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暫停申購或贖回
的時間,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最遲于重新開放日在規(guī)定媒介
刊登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暫停公告中明確重
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時間,屆時不再另行發(fā)布重新開放的公告。
(十二)基金轉換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決定開辦本基
金與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間的轉換業(yè)務,基金轉換可以收取一定的
轉換費,相關規(guī)則由基金管理人屆時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制
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與相關機構。
本基金已于2019年2月28日開通了基金轉換業(yè)務,基金轉換的數額限
制、轉換費率等具體規(guī)定見基金管理人發(fā)布的相關公告。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過戶
基金的非交易過戶是指基金登記機構受理繼承、捐贈和司法強制執(zhí)行等
情形而產生的非交易過戶以及登記機構認可、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其它非交易過
戶。無論在上述何種情況下,接受劃轉的主體必須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
金份額的投資人。
繼承是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額由其合法的繼承人繼
承;捐贈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額捐贈給福利性質的基金
會或社會團體;司法強制執(zhí)行是指司法機構依據生效司法文書將基金份額持
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強制劃轉給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辦理非交易
過戶必須提供基金登記機構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對于符合條件的非交易過
戶申請按基金登記機構的規(guī)定辦理,并按基金登記機構規(guī)定的標準收費。
(十四)基金份額的轉讓
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且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額持有
人通過中國證監(jiān)會認可的交易場所或者交易方式進行份額轉讓的申請并由
登記機構辦理基金份額的過戶登記。基金管理人擬受理基金份額轉讓業(yè)務
的,將提前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相關的業(yè)務規(guī)則,基金份額持有人應根據基金管
理人屆時公告的業(yè)務規(guī)則辦理基金份額轉讓業(yè)務。
(十五)基金的轉托管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辦理已持有基金份額在不同銷售機構之間的轉托管,
基金銷售機構可以按照規(guī)定的標準收取轉托管費。
(十六)定期定額投資計劃
基金管理人可以為投資人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本基金已于2019年
2月28日開通了定期定額投資業(yè)務,具體規(guī)則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規(guī)定。投
資人在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時可自行約定每期扣款金額,每期扣款金額必
須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關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中所規(guī)定的定期定額
投資計劃最低申購金額。
(十七)基金份額的凍結和解凍
基金登記機構只受理國家有權機關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額的凍結與解凍,
以及登記機構認可、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其他情況下的凍結與解凍。基金賬戶或
基金份額被凍結的,被凍結基金份額所產生的權益一并凍結,被凍結部分份
額仍然參與收益分配,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十八)基金份額的質押或其他業(yè)務
如相關法律法規(guī)允許登記機構辦理基金份額的質押業(yè)務或其他基金業(yè)
務,登記機構有權制定和實施相應的業(yè)務規(guī)則。
(十九)實施側袋機制期間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本基金的申購和贖回安排詳見招募說明書“側
袋機制”部分的規(guī)定。
九、基金的投資
(一)投資目標
本基金通過重點投資于集成電路產業(yè)主題相關公司,在嚴格控制風險的
前提下,力爭獲取超過業(yè)績比較基準的投資收益。
(二)投資范圍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fā)行上
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創(chuàng)業(yè)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jiān)會核準上市的股票、存托
憑證)、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允許買賣的規(guī)定范圍內
的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簡稱“港股通標的股票”)、國債、央行
票據、金融債券、企業(yè)債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
資券、次級債券、政府支持機構債、政府支持債券、地方政府債、可轉換債
券(含分離交易的可轉債)、可交換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
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協議存款、通知存款等)、同業(yè)存單、股指期貨、權
證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證券品種。
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股票(含存托憑證)投資占基金資產的
比例為80%-95%(其中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過股票資產的
50%),投資于集成電路產業(yè)主題相關證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
80%;持有全部權證的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3%;本基金每個交易
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應當保持不低于基金資
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金不包括結
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如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變更上述投資品種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三)投資策略
1、集成電路產業(yè)主題相關證券的界定
集成電路產業(yè)是業(yè)務規(guī)模巨大、戰(zhàn)略地位顯著的基礎性產業(yè),在經濟發(fā)
展和國家安全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產業(yè)鏈相關上市公司將長期受益于集
成電路及半導體相關行業(yè)的產業(yè)升級、進口替代和技術應用升級。
本基金管理人界定的集成電路產業(yè)主題相關行業(yè)和公司包括如下兩類:
(1)集成電路及半導體的基礎制造相關產業(yè),代表產業(yè)升級和進口替
代的主要方向,包括電子、計算機、通信、電力設備等行業(yè)。按照申萬行業(yè)
分類體系進行界定,包括申萬一級行業(yè)中的電子、計算機、通信、電力設備、
機械設備、環(huán)保等行業(yè)。
(2)集成電路及半導體的拓展應用相關產業(yè),代表技術應用升級的主
要方向,包括人工智能、智能汽車、智慧醫(yī)療、智慧教育、智能穿戴、智能
娛樂、智慧城市、智慧能源、智能家居、智能交通等相關領域。按照申萬行
業(yè)分類體系進行界定,包括申萬一級行業(yè)中的汽車、家用電器、傳媒、醫(yī)藥
生物、國防軍工等行業(yè)。
如果未來申萬證券研究所對其行業(yè)分類標準進行調整,則本基金管理人
將進行相應的行業(yè)分類調整。如果未來申萬證券研究所不再存續(xù)或不再發(fā)布
申萬行業(yè)指數分類標準,或市場上出現了更加合理、科學的行業(yè)分類標準且
符合本基金投資目標和投資理念的,本基金將視情況并經履行相關程序后調
整其采用的行業(yè)分類標準并公告。
2、股票投資策略
(1)個股選擇策略
在個股選擇上,除了篩選出與集成電路產業(yè)主題相關的上市公司外,本
基金還將根據上市公司所處行業(yè)特點,綜合考慮公司質地和業(yè)績彈性等因
素,尋找基本面健康、業(yè)績向上彈性較大、估值有優(yōu)勢的公司進行投資。在
公司質地方面,選擇治理結構優(yōu)良、競爭優(yōu)勢強、管理水平高、資產負債表
健康的公司;在業(yè)績彈性方面,重點考慮盈利能力相對產能利用率、價格、
成本彈性較大的公司;在估值方面,綜合考慮市凈率、市銷率、EV/EBITDA、
重置價值、市盈率等估值指標,選擇估值具有較好安全邊際的公司。通過對
備選公司以上方面的分析,本基金將優(yōu)選出具有綜合優(yōu)勢的股票構建投資組
合,并根據行業(yè)趨勢、估值水平等因素進行動態(tài)調整。
(2)港股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僅通過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投資于香港股
票市場。
A股市場和港股市場互聯互通機制的開通將為港股帶來長期的價值重
估機遇,香港市場是機構投資者主導的開放型股票市場,大部分港股通標的
股票的估值相對A股都有明顯優(yōu)勢。在港股的投資上,本基金將重點考察
港股公司相對同類A股公司折溢價情況,精選出具有較大估值折價的公司。
本基金將遵循集成電路產業(yè)主題相關股票的投資策略,綜合考慮A股
和港股對投資者的相對吸引力、主流機構投資者市場行為、公司基本面、國
際可比公司估值水平等影響港股投資的主要因素精選個股,并決定港股權重
配置。
3、存托憑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根據投資目標和股票投資策略,基于對基礎證券投資價值的深
入研究判斷,進行存托憑證的投資。
4、債券投資策略
債券投資在保證資產流動性的基礎上,采取利率預期策略、信用風險管
理和時機策略相結合的積極性投資方法,力求在控制各類風險的基礎上獲取
穩(wěn)定的收益。
(1)利率預期與久期控制策略
本基金密切跟蹤最新發(fā)布的宏觀經濟數據和金融運行數據,分析宏觀經
濟運行的可能情景,預測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等政府宏觀經濟政策取向,分
析金融市場資金供求狀況變化趨勢,在此基礎上預測市場利率水平變動趨
勢,以及收益率曲線變化趨勢。在預期市場利率水平將上升時,降低組合的
久期;預期市場利率將下降時,提高組合的久期。并根據收益率曲線變化情
況制定相應的債券組合期限結構策略,如子彈型組合、啞鈴型組合或者階梯
型組合等。
(2)個券選擇策略
個券選擇層面,對各信用品種進行詳細的財務分析和非財務分析后,進
行個券選擇。財務分析方面,以企業(yè)財務報表為依據,對企業(yè)規(guī)模、資產負
債結構、償債能力和盈利能力四方面進行評分;非財務分析方面(包括管理
能力、市場地位和發(fā)展前景等指標)則主要采取實地調研和電話會議等形式
實施。
(3)時機策略
1)價值分析策略。根據當日收益率曲線和債券特性,建立債券的估值
模型,對當日無交易的債券計算理論價值,買進價格低于價值的債券;相反,
賣出價格高于價值的債券。
2)騎乘策略。當收益率曲線比較陡峭時,也即相鄰期限利差較大時,
可以買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線陡峭處的債券,也即收益率水平處于相對高位
的債券,隨著持有期限的延長,債券的剩余期限將會縮短,從而此時債券的
收益率水平將會較投資期初有所下降,通過債券的收益率的下滑,進而獲得
資本利得收益。
3)息差策略。利用回購利率低于債券收益率的情形,通過正回購將所
獲得資金投資于債券以獲取超額收益。
4)利差策略。對兩個期限相近的債券的利差進行分析,對利差水平的
未來走勢做出判斷,從而進行相應的債券置換。當預期利差水平縮小時,買
入收益率高的債券同時賣出收益率低的債券,通過兩債券利差的縮小獲得投
資收益;當預期利差水平擴大時,買入收益率低的債券同時賣出收益率高的
債券,通過兩債券利差的擴大獲得投資收益。
5、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進行權證投資。權證投資將以價值分
析為基礎,在采用數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價的基礎上,結合權證的溢價率、
隱含波動率、到期日等指標,選擇權證的買入和賣出時機,追求在風險可控
的前提下實現穩(wěn)健的超額收益。
6、股指期貨的交易策略
本基金將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目的,在風險可控的前提
下,本著謹慎原則,參與股指期貨交易,以管理投資組合的系統(tǒng)性風險,改
善組合的風險收益特性。套期保值將主要采用流動性好、交易活躍的期貨合
約。本基金在進行股指期貨交易時,將通過對證券市場和期貨市場運行趨勢
的研究,并結合股指期貨的定價模型尋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7、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資產支持證券的定價受市場利率、發(fā)行條款、標的資產的構成及質量、
提前償還率等多種因素影響。本基金將在基本面分析和債券市場宏觀分析的
基礎上,對資產支持證券的交易結構風險、信用風險、提前償還風險和利率
風險等進行分析,采取包括收益率曲線策略、信用利差曲線策略、預期利率
波動率策略等積極主動的投資策略,投資于資產支持證券。
(四)投資限制
1、組合限制
基金的投資組合應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含存托憑證)投資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80%-95%(其
中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過股票資產的50%),投資于集成
電路產業(yè)主題相關證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
(2)本基金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
后,應當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
債券,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其市值(同一家公司在境內和
香港同時上市的,A+H股合并計算)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不超過
該證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權證,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權證,不得超過該權證
的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買入權證的總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
金資產凈值的0.5%;
(8)本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
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
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
超過該資產支持證券規(guī)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
支持證券,不得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guī)模的10%;
(12)本基金應投資于信用級別評級為BBB以上(含BBB)的資產支持
證券。基金持有資產支持證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
準,應在評級報告發(fā)布之日起3個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13)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fā)行申購,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超過本基金
的總資產,本基金所申報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擬發(fā)行股票公司本次發(fā)行股票的
總量;
(14)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yè)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資金余額不得超
過基金資產凈值的40%;本基金在全國銀行間同業(yè)市場中的債券回購最長
期限為1年,債券回購到期后不得展期;
(1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不得
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1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股指期貨合約價值與有價
證券市值之和,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95%;其中,有價證券指股票、
債券(不包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權證、資產支持證券、買入
返售金融資產(不含質押式回購)等;
(1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
過基金持有的股票總市值的20%;
(18)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倉)的股指期貨合約的成
交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20%;
(19)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買入、賣出股指期貨合約價值,合計
(軋差計算)應當符合基金合同關于股票投資比例的有關約定;
(20)本基金的基金總資產不得超過基金凈資產的140%;
(21)本基金投資存托憑證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內上市交易的股票執(zhí)行;
(2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開放式基金(包括開放式基金以及處于開
放期的定期開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fā)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過該上
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資組合持有一家上
市公司發(fā)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23)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基金資產
凈值的15%;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規(guī)定比例限制的,本基金管理人不
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產的投資;
(24)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
易對手開展逆回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
投資范圍保持一致;
(25)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因證券、期貨市場波動、證券發(fā)行人合并、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投資比例的,除上述(2)、
(12)、(23)、(24)點的情形外,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交易日內進
行調整,但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
定。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
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關約定。期間,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應當符合基
金合同的約定?;鹜泄苋藢鸬耐顿Y的監(jiān)督與檢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開始。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但須提前公告。
2、禁止行為
為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基金財產不得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
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guī)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7)依照法律法規(guī)有關規(guī)定,由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
實際控制人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
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易的,應當符合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
略,遵循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原則,防范利益沖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
估機制,按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zhí)行。相關交易必須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
同意,并按法律法規(guī)予以披露。重大關聯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審議,
并經過三分之二以上的獨立董事通過?;鸸芾砣硕聲辽倜堪肽陮﹃P
聯交易事項進行審查。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或變更上述限制或禁止行為,如適用于本基
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或以變更后
的規(guī)定為準。
(五)業(yè)績比較基準
本基金業(yè)績比較基準:中證500指數收益率*80%+上證國債指數收益率
*20%
其中,中證500指數由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編制并發(fā)布。它的樣本選自滬
深兩個證券市場,其成份股包含了500只滬深300指數成份股之外的A股
市場中流動性好、代表性強的中小市值股票,綜合反映了滬深證券市場內中
小市值公司的整體狀況。
上證國債指數由上海證券交易所委托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管理。上證指數
的所有權歸屬上海證券交易所。
隨著法律法規(guī)和市場環(huán)境發(fā)生變化,如果上述業(yè)績比較基準不適用本基
金,或者本基金業(yè)績比較基準中所使用的指數暫停或終止發(fā)布或變更名稱,
或者推出更權威的能夠代表本基金風險收益特征的指數,基金管理人可以依
據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的原則,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后,對業(yè)績
比較基準進行相應調整,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及時公告,無需召開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
(六)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其預期收益和風險水平高于混合型基
金、債券型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本基金可以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將承擔
匯率風險以及因投資環(huán)境、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交易規(guī)則差異等帶來的境
外市場的風險。
(七)側袋機制的實施和投資運作安排
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根據最大限度保護
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咨詢
會計師事務所意見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本部分約定的投資組合比例、投資策略、組合限制、
業(yè)績比較基準、風險收益特征等約定僅適用于主袋賬戶。
側袋賬戶的實施條件、實施程序、運作安排、投資安排、特定資產的處
置變現和支付等對投資者權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詳見招募說明書“側袋機
制”部分的規(guī)定。
(八)基金投資組合報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會及董事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
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
責任。
基金托管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據本基金合同規(guī)定,于2025年4
月21日復核了本報告中的財務指標、凈值表現和投資組合報告等內容,保證
復核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本報告中財務資料未經審計,本投資組合報告所載數據截至2025年3月31
日。
1報告期末基金資產組合情況
序號 項目 金額(元) 占基金總資產的比例(%)
1 權益投資 161,167,504.48 88.85
其中:股票 161,167,504.48 88.85
2 基金投資 - -
3 固定收益投資 7,362,287.50 4.06
其中:債券 7,362,287.50 4.06
資產支持證券 - -
4 貴金屬投資 - -
5 金融衍生品投資 - -
6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 -
其中:買斷式回購的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 -
7 銀行存款和結算備付金合計 5,844,806.94 3.22
8 其他資產 7,019,398.72 3.87
9 合計 181,393,997.64 100.00

注:本基金本報告期末通過港股通交易機制投資的港股公允價值為
46,921,550.49元,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為26.34%。
2報告期末按行業(yè)分類的股票投資組合
2.1報告期末按行業(yè)分類的境內股票投資組合
代碼 行業(yè)類別 公允價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A 農、林、牧、漁業(yè) - -
B 采礦業(yè) - -
C 制造業(yè) 48,834,969.45 27.42
D 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yè) - -
E 建筑業(yè) - -
F 批發(fā)和零售業(yè) 8,073,093.00 4.53
G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yè) - -
H 住宿和餐飲業(yè) - -
I 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yè) 50,602,015.54 28.41
J 金融業(yè) - -
K 房地產業(yè) - -
L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yè) 6,735,876.00 3.78
M 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yè) - -
N 水利、環(huán)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yè) - -
O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yè) - -
P 教育 - -
Q 衛(wèi)生和社會工作 - -
R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yè) - -
S 綜合 - -
合計 114,245,953.99 64.14

2.2報告期末按行業(yè)分類的港股通投資股票投資組合
行業(yè)類別 公允價值(人民幣)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非日常生活消費品 17,456,942.19 9.80
信息技術 16,163,859.51 9.07
通訊業(yè)務 13,300,748.79 7.47
合計 46,921,550.49 26.34

注:以上分類采用全球行業(yè)分類標準(GICS)。
3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資明細
序號 股票代碼 股票名稱 數量(股) 公允價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1 H00981 中芯國際 335,500 14,272,996.34 8.01
2 H00700 騰訊控股 29,000 13,300,748.79 7.47
3 300383 光環(huán)新網 773,100 12,926,232.00 7.26
4 300738 奧飛數據 506,500 12,287,690.00 6.90
5 688041 海光信息 78,353 11,071,278.90 6.22
6 H02015 理想汽車-W 115,800 10,584,850.87 5.94
7 688256 寒武紀 16,624 10,356,752.00 5.81
8 002929 潤建股份 187,600 10,137,904.00 5.69
9 300857 協創(chuàng)數據 85,500 9,973,575.00 5.60
10 002335 科華數據 216,900 9,576,135.00 5.38

4報告期末按債券品種分類的債券投資組合
序號 債券品種 公允價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1 國家債券 7,362,287.50 4.13
2 央行票據 - -
3 金融債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債 - -
4 企業(yè)債券 - -
5 企業(yè)短期融資券 - -
6 中期票據 - -

7 可轉債(可交換債) - -
8 同業(yè)存單 - -
9 其他 - -
10 合計 7,362,287.50 4.13

5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債券投資明細
序號 債券代碼 債券名稱 數量(張) 公允價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1 019749 24國債15 42,000 4,236,183.29 2.38
2 019758 24國債21 19,000 1,908,278.79 1.07
3 019740 24國債09 12,000 1,217,825.42 0.68

6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資產支持證券
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資產支持證券。
7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貴金屬投資明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貴金屬。
8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權證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權證。
9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股指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9.1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股指期貨持倉和損益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貨合約。
9.2本基金投資股指期貨的投資政策
本基金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目的,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
本著謹慎原則,參與股指期貨的投資,以管理投資組合的系統(tǒng)性風險,改善
組合的風險收益特性。套期保值主要采用流動性好、交易活躍的期貨合約。
本基金在進行股指期貨投資時,通過對證券市場和期貨市場運行趨勢的研究,
并結合股指期貨的定價模型尋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10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10.1本期國債期貨投資政策
本基金暫不投資國債期貨。
10.2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持倉和損益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國債期貨合約。
10.3本期國債期貨投資評價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國債期貨合約。
11投資組合報告附注
11.1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fā)行主體本期未出現被監(jiān)管部門立案調查,
或在報告編制日前一年內受到公開譴責、處罰的情形。
11.2報告期內,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股票中,沒有超出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備選
股票庫之外的股票。
11.3其他資產構成
序號 名稱 金額(元)
1 存出保證金 125,653.43
2 應收證券清算款 5,802,888.19
3 應收股利 -
4 應收利息 -
5 應收申購款 1,090,857.10
6 其他應收款 -
7 其他 -
8 合計 7,019,398.72

11.4報告期末持有的處于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處于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
11.5報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況的說明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況。
11.6投資組合報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報告中涉及比例計算的分項之和與合計項之間
可能存在尾差。
十、基金的業(yè)績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
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鸬倪^往業(yè)績并不
代表其未來表現。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做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基金
的招募說明書。
(一)基金份額凈值增長率及其與同期業(yè)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的比較
財通集成電路產業(yè)股票A凈值表現
階段 凈值增長率① 凈值增長率標準差② 業(yè)績比較基準收益率③ 業(yè)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標準差④ ①-③ ②-④
2018年11月29日-2018年12月31日 0.17% 0.04% -3.12% 0.96% 3.29% -0.92%
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34.67% 1.80% 22.15% 1.17% 12.52% 0.63%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43.07% 2.25% 17.84% 1.29% 25.23% 0.96%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11.41% 1.61% 13.43% 0.78% -2.02% 0.83%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25.64% 2.01% -15.70% 1.10% -9.94% 0.91%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7.24% 1.83% -5.15% 0.66% -2.09% 1.17%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32.38% 2.67% 6.66% 1.45% 25.72% 1.22%
2025年1月1日-2025年3月31日 -13.80% 2.60% 1.94% 0.96% -15.74% 1.64%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 69.25% 2.06% 35.12% 1.10% 34.13% 0.96%

今(2018年11月29日-2025年3月31日

財通集成電路產業(yè)股票C凈值表現
階段 凈值增長率① 凈值增長率標準差② 業(yè)績比較基準收益率③ 業(yè)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標準差④ ①-③ ②-④
2018年11月29日-2018年12月31日 0.10% 0.04% -3.12% 0.96% 3.22% -0.92%
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33.61% 1.80% 22.15% 1.17% 11.46% 0.63%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41.92% 2.25% 17.84% 1.29% 24.08% 0.96%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10.53% 1.61% 13.43% 0.78% -2.90% 0.83%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26.24% 2.02% -15.70% 1.10% -10.54% 0.92%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7.97% 1.83% -5.15% 0.66% -2.82% 1.17%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31.33% 2.67% 6.66% 1.45% 24.67% 1.22%
2025年1月1日-2025年3月31日 -13.98% 2.60% 1.94% 0.96% -15.92% 1.64%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2018年11月29日-2025年3月31日 60.89% 2.06% 35.12% 1.10% 25.77% 0.96%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累計凈值增長率變動及其與同期業(yè)績比
較基準收益率變動的比較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為2018年11月29日;
(2)本基金建倉期為自基金合同生效起6個月內,建倉期結束時,本基金各
項資產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約定。
十一、基金的財產
(一)基金資產總值
基金資產總值是指購買的各類有價證券、銀行存款本息和基金應收的申
購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資所形成的價值總和。
(二)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三)基金財產的賬戶
基金托管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為本基金開立資金賬戶、證
券賬戶、期貨賬戶以及投資所需的其他專用賬戶。開立的基金專用賬戶與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銷售機構和基金登記機構自有的財產賬戶以及
其他基金財產賬戶相獨立。
(四)基金財產的保管和處分
本基金財產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銷售機構的財產,并
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記機構和基金銷售機
構以其自有的財產承擔其自身的法律責任,其債權人不得對本基金財產行使
請求凍結、扣押或其他權利。除依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處分外,基金
財產不得被處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
等原因進行清算的,基金財產不屬于其清算財產?;鸸芾砣斯芾磉\作基金
財產所產生的債權,不得與其固有資產產生的債務相互抵銷;基金管理人管
理運作不同基金的基金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債務不得相互抵銷。
十二、基金資產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為本基金相關的證券、期貨交易場所的交易日以及國家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需要對外披露基金凈值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對象
基金所擁有的股票、股指期貨合約、權證、債券和銀行存款本息、應收
款項、其它投資等資產及負債。
(三)估值方法
1、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包括股票、權證等),以其估值日在證
券交易所掛牌的市價(收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
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大變化,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價(收盤價)估值;如最近交易
日后經濟環(huán)境發(fā)生了重大變化,可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
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格;
(2)交易所上市實行凈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
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凈價估值;
(3)交易所上市未實行凈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
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全價減去估值全價中所含的債券應收利息得到的凈
價進行估值;
(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有價證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
價值。交易所上市的資產支持證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
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2、處于未上市期間的有價證券應區(qū)分如下情況處理:
(1)送股、轉增股、配股和公開增發(fā)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
掛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該日無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價(收盤
價)估值;
(2)首次公開發(fā)行未上市的股票、債券和權證,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
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3)首次公開發(fā)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
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非公開發(fā)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
票,按監(jiān)管機構或行業(yè)協會有關規(guī)定確定公允價值。
3、金融衍生品的估值
(1)評估金融衍生品價值時,應當采用市場公認或者合理的估值方法
確定公允價值;
(2)股指期貨合約一般以估值當日結算價進行估值,估值當日無結算
價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大變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結算價
估值。
4、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等固定收益品種,
采用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價格數據估值。同一債券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
市場交易的,按債券所處的市場分別估值。
5、在基金估值日,港股通投資的股票按其在港交所的收盤價估值;估
值日無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估值。
在基金估值日,港股通投資持有外幣證券資產估值涉及到港幣對人民幣
匯率的,可參考當日中國人民銀行或其授權機構公布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
或其他可以反映公允價值的匯率進行估值。
若本基金現行估值匯率不再發(fā)布或發(fā)生重大變更,或市場上出現更為公
允、更適合本基金的估值匯率時,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后可根
據實際情況調整本基金的估值匯率,并及時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無需召開基
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稅收
對于按照中國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投資所在地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交納的各
項稅金,本基金將按權責發(fā)生制原則進行估值;對于因稅收規(guī)定調整或其他
原因導致基金實際交納稅金與估算的應交稅金有差異的,基金將在相關稅金
調整日或實際支付日進行相應的估值調整。
7、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
格估值。
8、當本基金各類基金份額發(fā)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本基金管理人
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制,以確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9、本基金投資存托憑證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內上市交易的股票執(zhí)行。
10、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監(jiān)管部門有強制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如有新增事
項,按國家最新規(guī)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
法、程序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
應立即通知對方,共同查明原因,雙方協商解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基金凈值計算和基金會計核算的義務由基金管理人
承擔。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因此,就與本基金有關
的會計問題,如經相關各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仍無法達成一致的意
見,按照基金管理人對基金凈值的計算結果對外予以公布。
(四)估值程序
1、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和C類基金份額將分別計算基金份額凈值。各
類基金份額凈值是按照每個工作日閉市后,各類基金資產凈值除以當日該類
基金份額的余額數量計算,精確到0.0001元,小數點后第5位四舍五入。
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每個工作日計算基金資產凈值及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并按規(guī)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應每個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
法規(guī)或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暫停估值時除外?;鸸芾砣嗣總€工作日對基金資產
估值后,將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結果發(fā)送基金托管人,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
后,由基金管理人對外公布。
(五)估值錯誤的處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將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確?;鹳Y產
估值的準確性、及時性。當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小數點后4位以內(含第4
位)發(fā)生估值錯誤時,視為基金份額凈值錯誤。
基金合同的當事人應按照以下約定處理:
1、估值錯誤類型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記機構、
或銷售機構、或投資人自身的過錯造成估值錯誤,導致其他當事人遭受損失
的,過錯的責任人應當對由于該估值錯誤遭受損失當事人(“受損方”)的直接
損失按下述“估值錯誤處理原則”給予賠償,承擔賠償責任。
上述估值錯誤的主要類型包括但不限于:資料申報差錯、數據傳輸差錯、
數據計算差錯、系統(tǒng)故障差錯、下達指令差錯等。
2、估值錯誤處理原則
(1)估值錯誤已發(fā)生,但尚未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時,估值錯誤責任方
應及時協調各方,及時進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錯誤發(fā)生的費用由估值錯誤責
任方承擔;由于估值錯誤責任方未及時更正已產生的估值錯誤,給當事人造
成損失的,由估值錯誤責任方對直接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若估值錯誤責任方
已經積極協調,并且有協助義務的當事人有足夠的時間進行更正而未更正,
則其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對更正的情況向有關當事人
進行確認,確保估值錯誤已得到更正。
(2)估值錯誤的責任方對有關當事人的直接損失負責,不對間接損失
負責,并且僅對估值錯誤的有關直接當事人負責,不對第三方負責。
(3)因估值錯誤而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負有及時返還不當得利的義
務。但估值錯誤責任方仍應對估值錯誤負責。如果由于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
人不返還或不全部返還不當得利造成其他當事人的利益損失(“受損方”),則
估值錯誤責任方應賠償受損方的損失,并在其支付的賠償金額的范圍內對獲
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當得利的權利;如果獲得不當得利的當
事人已經將此部分不當得利返還給受損方,則受損方應當將其已經獲得的賠
償額加上已經獲得的不當得利返還的總和超過其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支付
給估值錯誤責任方。
(4)估值錯誤調整采用盡量恢復至假設未發(fā)生估值錯誤的正確情形的
方式。
3、估值錯誤處理程序
估值錯誤被發(fā)現后,有關的當事人應當及時進行處理,處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錯誤發(fā)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當事人,并根據估值錯誤
發(fā)生的原因確定估值錯誤的責任方;
(2)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商的方法對因估值錯誤造成的
損失進行評估;
(3)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商的方法由估值錯誤的責任方
進行更正和賠償損失;
(4)根據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記機構交易數據的,
由基金登記機構進行更正,并就估值錯誤的更正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
4、基金份額凈值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出現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當立即予以糾正,
通報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2)錯誤偏差達到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的0.2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
報基金托管人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錯誤偏差達到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的
0.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公告、通報基金托管人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3)前述內容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關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處理。
(六)暫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期貨交易市場或外匯市場遇法定節(jié)假日或
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yè)時;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資產價
值時;
3、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經與基金托管
人協商確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基金估值;
4、中國證監(jiān)會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它情形。
(七)基金凈值的確認
基金資產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計算,基金托管人
負責進行復核?;鸸芾砣藨诿總€工作日交易結束后計算當日的基金資產
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并發(fā)送給基金托管人?;鹜泄苋藢糁涤嬎憬Y果
復核確認后發(fā)送給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對基金凈值予以公布。
(八)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資產估值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應根據本部分的約定對主袋賬戶資產進行估值
并披露主袋賬戶的基金凈值信息,暫停披露側袋賬戶份額凈值。
(九)特殊情形的處理
1、基金管理人按本部分估值方法規(guī)定的第7項條款進行估值時,所造
成的誤差不作為基金資產估值錯誤處理。
2、由于證券、期貨交易所及登記結算機構發(fā)送的數據錯誤,或由于其
他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雖然已經采取必要、適當、合理
的措施進行檢查,但未能發(fā)現錯誤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資產估值錯誤,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賠償責任。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當積極采
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減輕由此造成的影響。
十三、基金的收益與分配
(一)基金利潤的構成
基金利潤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資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和其他收入
扣除相關費用后的余額,基金已實現收益指基金利潤減去公允價值變動收益
后的余額。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潤
基金可供分配利潤指截至收益分配基準日基金未分配利潤與未分配利
潤中已實現收益的孰低數。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實際情
況進行收益分配,具體分配方案以公告為準,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可
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
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
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對A
類和C類基金份額分別選擇不同的分紅方式;同一投資人持有的同一類別
的基金份額只能選擇一種分紅方式,如投資人在不同銷售機構選擇的分紅方
式不同,則基金份額登記機構將以投資人最后一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準;
3、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
配基準日的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減去每單位該類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后
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C類基金份額收取銷
售服務費,各基金份額類別對應的可分配收益將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
份額類別內的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關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應載明截止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可供分配利潤、基
金收益分配對象、分配時間、分配數額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內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確定、公告與實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擬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復核,在2
日內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基金紅利發(fā)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即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止日)
的時間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發(fā)生的費用
基金收益分配時所發(fā)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xù)費用由投資者自行承
擔。當投資者的現金紅利小于一定金額,不足于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xù)費
用時,基金登記機構可將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現金紅利自動轉為相應類別的基
金份額。紅利再投資的計算方法,依照《業(yè)務規(guī)則》執(zhí)行。
(七)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側袋賬戶不進行收益分配。
十四、基金費用與稅收
(一)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3、銷售服務費;
4、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信息披露費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律師費、仲裁費和訴訟費;
6、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7、基金的證券、期貨交易費用;
8、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的相關費用;
9、基金的銀行匯劃費用;
10、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
費用。
(二)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1.2%年費率計提。管理費的
計算方法如下:
H=E×1.2%÷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fā)送基金
管理費劃付指令,經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
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無
法按時支付的,順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本基金的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2%的年費率計提。托管費
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2%÷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托管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fā)送基金
托管費劃付指令,經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
產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無法按時支付的,
順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銷售服務費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
年費率為0.8%。
銷售服務費計算方法如下,按C類基金份額基金資產凈值計提:
H=E×0.8%÷當年天數
H為C類基金份額每日應計提的銷售服務費
E為C類基金份額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
C類基金份額的基金銷售服務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發(fā)送基金銷售服務費劃付指令,經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首日
起3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支付
給銷售機構。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無法按時支付的,順
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4、上述“(一)基金費用的種類”中第4-10項費用,根據有關法規(guī)及相
應協議規(guī)定,按費用實際支出金額列入當期費用,由基金托管人從基金財產
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下列費用不列入基金費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
出或基金財產的損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fā)生的費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關費用;
4、其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的有關規(guī)定不得列入基金費用
的項目。
(四)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費用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與側袋賬戶有關的費用可以從側袋賬戶中列
支,但應待側袋賬戶資產變現后方可列支,有關費用可酌情收取或減免,但
不得收取管理費,詳見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部分的規(guī)定。
(五)基金稅收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其納稅義務按國家稅收法律、法
規(guī)執(zhí)行。
鑒于基金管理人為本基金的利益投資、運用基金財產過程中,應根據相
關法律法規(guī)及稅收政策的要求,作為本基金的納稅人,就歸屬于基金的投資
收益、投資回報承擔納稅義務。因此,本基金運營過程中由于上述原因發(fā)生
的增值稅、附加稅等稅負,應由本基金財產承擔,屆時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
管人會依據現行稅收法律、法規(guī)以及稅務部門/監(jiān)管部門的要求,通過本基
金財產賬戶直接繳付稅款,或將稅款劃付至管理人賬戶后通過基金管理人賬
戶申報繳納相應稅款。投資人在收取本基金中歸屬于投資人份額的投資收益
時,獲得的金額為基金管理人扣除相應增值稅、附加稅等稅負后的不含稅金
額。如在本基金運作過程中,相關稅收法律、法規(guī)被修訂或替代,上述納稅
義務及申報繳納方式應以修訂或替代后的有效稅收法律、法規(guī)為準。
十五、基金的會計與審計
(一)基金會計政策
1、基金管理人為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
2、基金的會計年度為公歷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基金首次募
集的會計年度按如下原則: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2個月,可以并入下一個
會計年度;
3、基金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以人民幣元為記賬單位;
4、會計制度執(zhí)行國家有關會計制度;
5、本基金獨立建賬、獨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會計賬目、憑證并進行日
常的會計核算,按照有關規(guī)定編制基金會計報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與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會計核算、報表編制等進行
核對并以書面方式確認。
(二)基金的年度審計
1、基金管理人聘請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獨立的符合《中華
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及其注冊會計師對本基金的年度財
務報表進行審計。
2、會計師事務所更換經辦注冊會計師,應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充足理由更換會計師事務所,須通報基金托管人。
更換會計師事務所需在2日內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應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信息披
露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相關法律法規(guī)關于信息披露的規(guī)定發(fā)
生變化時,本基金從其最新規(guī)定。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等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自然人、法人和
非法人組織。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以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為根本出發(fā)點,按照
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規(guī)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證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
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簡明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時間內,將應予披露的基
金信息通過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條件的全國性報刊(以下簡稱“規(guī)定報刊”)
及《信息披露辦法》規(guī)定的互聯網網站(以下簡稱“規(guī)定網站”)等媒介披露,
并保證基金投資者能夠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查閱或者復制公開
披露的信息資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
為:
1、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對證券投資業(yè)績進行預測;
3、違規(guī)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4、詆毀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銷售機構;
5、登載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祝賀性、恭維性或推薦性文
字;
6、中國證監(jiān)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四)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應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時采用外文文本的,
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應保證不同文本的內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間發(fā)生歧義
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數字;除特別說明外,貨幣單位為人
民幣元。
(五)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1、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議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當事人的各項權利、義務關系,明確基
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的規(guī)則及具體程序,說明基金產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
投資者重大利益的事項的法律文件。
(2)基金招募說明書應當最大限度地披露影響基金投資者決策的全部
事項,說明基金認購、申購和贖回安排、基金投資、基金產品特性、風險揭
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額持有人服務等內容。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資者提供簡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鸸芾砣藨斠勒辗煞ㄒ?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規(guī)定編
制、披露與更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的信息發(fā)生重大
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和基金產品
資料概要,并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其中基金產品資料概要還應當登載在基金
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yè)網點;除重大變更事項之外,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產
品資料概要其他信息發(fā)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鸾K止
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3)基金托管協議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財產保管及
基金運作監(jiān)督等活動中的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文件。
2、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就基金份額發(fā)售的具體事宜編制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并
在披露招募說明書的當日登載于規(guī)定媒介上。
3、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在規(guī)定媒介上登載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4、基金凈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前,基金管理人應
當至少每周在規(guī)定網站披露一次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累計凈
值。
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每個交
易日的次日,通過規(guī)定網站、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者營業(yè)網點披露交易日的
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規(guī)定網站披
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5、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載明基金份
額申購、贖回價格的計算方式及有關申購、贖回費率,并保證投資者能夠在
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者營業(yè)網點查閱或者復制前述信息資料。
6、基金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年度報告、基金中期報告和基金季度報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年結束之日起三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年度報告,
將年度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年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
上。基金年度報告中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經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中期報
告,將中期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中期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
刊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季度結束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季度
報告,將季度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季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
報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兩個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期季度報告、中
期報告或者年度報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中披露基金組合資產情況
及其流動性風險分析等。
報告期內出現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達到或超過基金總份額20%的
情形,為保障其他投資者的權益,基金管理人至少應當在基金定期報告“影
響投資者決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項下披露該投資者的類別、報告期末持有份
額及占比、報告期內持有份額變化情況及本基金的特有風險,中國證監(jiān)會認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7、臨時報告
本基金發(fā)生重大事件,有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2日內編制臨時報告
書,并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和規(guī)定網站上。
前款所稱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
格產生重大影響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及決定的事項;
(2)基金合同終止、基金清算;
(3)轉換基金運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登記機構,基金改聘會
計師事務所;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份額登記、核算、
估值等事項,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復
核等事項;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稱、住所發(fā)生變更;
(7)基金管理人變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權的股東、變更基金管理人
的實際控制人;
(8)基金募集期延長;
(9)基金管理人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和基金托管人專門基金托管
部門負責人發(fā)生變動;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12個月內變更超過百分之五十,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專門基金托管部門的主要業(yè)務人員在最近12個月內變
動超過百分之三十;
(11)涉及基金財產、基金管理業(yè)務、基金托管業(yè)務的訴訟或仲裁;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因基金管理業(yè)務相關行
為受到重大行政處罰、刑事處罰,基金托管人或其專門基金托管部門負責人
因基金托管業(yè)務相關行為受到重大行政處罰、刑事處罰;
(13)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
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
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易事項,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情形
除外;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項;
(15)管理費、托管費、銷售服務費、申購費、贖回費等費用計提標準、
計提方式和費率發(fā)生變更;
(16)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計價錯誤達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百分之零點
五;
(17)本基金開始辦理申購、贖回;
(18)本基金發(fā)生巨額贖回并延期辦理;
(19)本基金連續(xù)發(fā)生巨額贖回并暫停接受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
項;
(20)本基金暫停接受申購、贖回申請或重新接受申購、贖回申請;
(21)本基金增加、取消或調整份額類別設置;
(22)發(fā)生涉及基金申購、贖回事項調整或潛在影響投資者贖回等重大
事項時;
(23)基金管理人采用擺動定價機制進行估值;
(24)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認為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
額的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或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8、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續(xù)期限內,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現的或者在市場上流傳的消
息可能對基金份額價格產生誤導性影響或者引起較大波動,以及可能損害基
金份額持有人權益的,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知悉后應當立即對該消息進行公
開澄清,并將有關情況立即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9、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應當依法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予以
公告。
10、清算報告
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清算報告提
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11、投資股指期貨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應在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年度報告等定期報告和招募說明
書(更新)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貨交易情況,包括投資政策、持倉情況、損
益情況、風險指標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貨交易對基金總體風險的影響以及
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資政策和投資目標等。
12、投資資產支持證券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年度報告及中期報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資產支持證
券總額、資產支持證券市值占基金凈資產的比例和報告期內所有的資產支持
證券明細。
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季度報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資產支持證券總額、資產
支持證券市值占基金凈資產的比例和報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凈資產比例大
小排序的前10名資產支持證券明細。
13、港股通標的股票投資情況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年度報告、基金中期報告和基金季度報告等定期
報告和招募說明書(更新)等文件中按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的要
求披露港股通標的股票的投資情況。
14、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根據法律法規(guī)、基金
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定進行信息披露,詳見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部分的
規(guī)定。
15、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務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專門部
門及高級管理人員負責管理信息披露事務。
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基金信息,應當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相關基金
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等法規(guī)的規(guī)定。
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的約
定,對基金管理人編制的基金凈值信息、各類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基金
定期報告、更新的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基金清算報告等公開披
露的相關基金信息進行復核、審查,并向基金管理進行書面或電子確認。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在規(guī)定報刊中選擇一家披露信息的報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向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報送擬披
露的基金信息,并保證相關報送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為強化投資者保護,提升信息披露服務質量,基金管理人應當自中國證
監(jiān)會規(guī)定之日起,按照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向投資者及時提供對其投資決策有重
大影響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規(guī)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著眼于為
投資者決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證公平對待投資者、不誤導投資者、
不影響基金正常投資操作的前提下,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務的質量。具體要
求應當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相關規(guī)定。前述自主披露如產生信息披露費用,該費
用不得從基金財產中列支。
為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
的專業(yè)機構,應當制作工作底稿,并將相關檔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終止后
10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與查閱
依法必須披露的信息發(fā)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
律法規(guī)規(guī)定將信息置備于公司住所,供社會公眾查閱、復制。
(八)當出現下述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暫?;蜓舆t披露
基金相關信息:
1、不可抗力;
2、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期貨交易市場或外匯市場遇法定節(jié)假日或
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yè)時;
3、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或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
十七、側袋機制
(一)側袋機制的實施條件
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根據最大限度保護
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咨詢
會計師事務所意見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啟用側袋機制后及時發(fā)布臨時公告,并在五個工作日
內聘請側袋機制啟用日發(fā)表意見且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
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并披露專項審計意見。
(二)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1、啟用側袋機制當日,基金登記機構以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原有賬戶份
額為基礎,確認相應側袋賬戶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和份額;當日收到的申購
申請,按照啟用側袋機制后的主袋賬戶份額辦理;當日收到的贖回申請,僅
辦理主袋賬戶的贖回申請并支付贖回款項。
2、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管理人不辦理側袋賬戶份額的申購、贖回
和轉換;同時,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約定辦理主袋賬戶
份額的贖回,并根據主袋賬戶運作情況確定是否暫停申購。
3、除基金管理人應按照主袋賬戶的份額凈值辦理主袋賬戶份額的申購
和贖回外,本招募說明書“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部分的申購、贖回規(guī)定適
用于主袋賬戶份額。巨額贖回按照單個開放日內主袋賬戶份額凈贖回申請超
過前一開放日主袋賬戶總份額的10%認定。
(三)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投資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招募說明書“基金的投資”部分約定的投資組合比
例、投資策略、組合限制、業(yè)績比較基準、風險收益特征等約定僅適用于主
袋賬戶。基金管理人計算各項投資運作指標和基金業(yè)績指標時僅需考慮主袋
賬戶資產。
基金管理人原則上應當在側袋機制啟用后20個交易日內完成對主袋賬
戶投資組合的調整,因資產流動性受限等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側袋賬戶中進行除特定資產處置變現以外的其他投
資操作。
(四)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估值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對主袋賬戶資產進
行估值并披露主袋賬戶的基金凈值信息,暫停披露側袋賬戶份額凈值。側袋
賬戶的會計核算應符合《企業(yè)會計準則》的相關要求。
(五)實施側袋賬戶期間的基金費用
1、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管理費和托管費按主袋賬戶基金資產凈值
作為基數計提。
2、與側袋賬戶有關的費用可從側袋賬戶中列支,但應待側袋賬戶資產
變現后方可列支,有關費用可酌情收取或減免,但不得收取管理費。
3、側袋賬戶計提托管費。側袋賬戶的托管費按前一日側袋賬戶資產凈
值的0.2%的年費率計提。托管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2%÷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側袋賬戶托管費
E為前一日的側袋賬戶基金資產凈值
側袋賬戶托管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待特定資產變現后由基金管理人
與基金托管人核對一致后,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fā)送劃款指令,基金托
管人進行支付。
(六)側袋賬戶中特定資產的處置變現和支付
特定資產以可出售、可轉讓、恢復交易等方式恢復流動性后,基金管理
人應當按照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則,采取將特定資產予以處置變現
等方式,及時向側袋賬戶份額持有人支付對應變現款項。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無論側袋賬戶資產是否全部完成變現,基金管理人
都應當及時向側袋賬戶全部份額持有人支付已變現部分對應的款項。若側袋
賬戶資產無法一次性完成處置變現,基金管理人在每次處置變現后均應按照
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及時發(fā)布臨時公告。
側袋賬戶資產全部完成變現并終止側袋機制后,基金管理人應及時聘請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并披露專項審
計意見。
(七)側袋機制的信息披露
1、臨時公告
在啟用側袋機制、處置特定資產、終止側袋機制以及發(fā)生其他可能對投
資者利益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后基金管理人應及時發(fā)布臨時公告。
2、基金凈值信息
基金管理人應按照招募說明書“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規(guī)定的基金凈值
信息披露方式和頻率披露主袋賬戶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
值。實施側袋機制期間本基金暫停披露側袋賬戶份額凈值和累計凈值。
3、定期報告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定期報告中披露報告期內側
袋賬戶相關信息,基金定期報告中的基金會計報表僅需針對主袋賬戶進行編
制。會計師事務所對基金年度報告進行審計時,應對報告期內基金側袋機制
運行相關的會計核算和年度報告披露等發(fā)表審計意見。
十八、風險揭示
(一)市場風險
本基金為證券投資基金,證券市場的變化將影響到基金的業(yè)績。因此,
宏觀和微觀經濟因素、國家政策、市場變動、行業(yè)與個股業(yè)績的變化、投資
人風險收益偏好和市場流動程度等影響證券市場的各種因素將影響到本基
金業(yè)績,從而產生市場風險,這種風險主要包括:
1、經濟周期風險
隨著經濟運行的周期性變化,國家經濟、微觀經濟、行業(yè)及上市公司的
盈利水平也可能呈周期性變化,從而影響到證券市場及行業(yè)的走勢。
2、政策風險
因國家的各項政策,如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產業(yè)政策、地區(qū)發(fā)展政策
等發(fā)生變化,導致證券市場波動而影響基金投資收益,產生風險。
3、利率風險
由于利率發(fā)生變化和波動使得證券價格和證券利息產生波動,從而影響
到基金業(yè)績。
4、信用風險
當證券發(fā)行人不能夠實現發(fā)行時所做出的承諾,按時足額還本付息的時
候,就會產生信用風險。信用風險主要來自于發(fā)行人和擔保人。一般認為:
國債的信用風險可以視為零,而其他債券的信用風險可根據專業(yè)機構的信用
評級確定。當證券的信用等級發(fā)生變化時,可能會產生證券的價格變動,從
而影響到基金資產。
5、再投資風險
再投資獲得的收益又被稱作利息的利息,這一收益取決于再投資時的市
場利率水平和再投資的策略。未來市場利率的變化可能會引起再投資收益的
不確定性并可能影響到基金投資策略的順利實施。
6、購買力風險
基金份額持有人收益將主要通過現金形式來分配,而現金可能因為通貨
膨脹因素而使其購買力下降。
7、上市公司經營風險
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如經營決策、技術變革、新產
品研發(fā)、競爭加劇等風險。如果基金所投資的上市公司基本面或發(fā)展前景產
生變化,可能導致其股價的下跌,或者可分配利潤的降低,使基金預期收益
產生波動。雖然基金可以通過分散化投資來減少風險,但不能完全規(guī)避。
(二)管理風險
1、在基金管理運作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識、經驗、判斷、決策、技能
等,會影響其對信息的占有以及對經濟形勢、證券價格走勢的判斷,從而影
響基金收益水平。對信息的占有以及對經濟形勢、證券價格走勢的判斷,從
而影響基金收益水平。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技術等因素的變化也會
影響基金收益水平。
(三)估值風險
本基金采用的估值方法有可能不能充分反映和揭示利率風險,或經濟環(huán)
境發(fā)生重大變化時,在一定時期內可能高估或低估基金資產凈值。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將共同協商,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
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使調整后的基金資產凈值更公允地反映基金資產價
值,確?;鹳Y產凈值不會對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實質性的損害。
(四)流動性風險
本基金為契約型開放式基金,基金規(guī)模將隨著基金投資者對基金份額的
申購和贖回而不斷波動?;鹜顿Y者的連續(xù)大量贖回可能使基金資產難以按
照預先期望的價格變現,而導致基金的投資組合流動性不足;或者投資組合
持有的證券由于外部環(huán)境影響或基本面發(fā)生重大變化而導致流動性降低,造
成基金資產變現的損失,從而產生流動性風險。
1、本基金的申購、贖回安排
本基金的申購、贖回安排詳見本招募說明書“第八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
與贖回”章節(jié)。
2、投資市場、行業(yè)及資產的流動性風險評估
本基金的投資市場主要為證券交易所、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等流動性較
好的規(guī)范型交易場所,主要投資對象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
內依法發(fā)行上市的股票、債券等),同時本基金基于分散投資的原則在行業(yè)
和個券方面未有高集中度的特征,綜合評估在正常市場環(huán)境下本基金的流動
性風險相對可控。
3、巨額贖回情形下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措施
當本基金出現巨額贖回情形時,本基金管理人經內部決策,并與基金托
管人協商一致后,將運用多種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對贖回申請進行適度調
整,以應對流動性風險,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
(1)延期辦理巨額贖回申請;
(2)暫停接受贖回申請;
(3)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4)中國證監(jiān)會認可的其他措施。
具體措施,詳見招募說明書“第八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中“(十)
巨額贖回的情形及處理方式”的相關內容。
4、實施備用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對投資者的影響
在市場大幅波動、流動性枯竭等極端情況下發(fā)生無法應對基金份額持有
人巨額贖回的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將以保障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為前
提,按照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選取延期辦理巨額贖回申請、暫停接
受贖回申請、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收取短期贖回費、暫停估值、擺動定價、
實施側袋機制等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作為輔助措施?;鸸芾砣藢κ褂酶?
類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而導致的風險進行監(jiān)測和評估,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
致后方可使用。在實際運用各類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時,投資者的申購贖回
申請、贖回款項支付等可能受到相應影響,基金管理人將依照法律法規(guī)及基
金合同的約定進行操作,保障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側袋機制是一種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是將特定資產分離至專門的側袋
賬戶進行處置清算,并以處置變現后的款項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進行支付,目
的在于有效隔離并化解風險。但基金啟用側袋機制后,側袋賬戶份額將停止
披露基金份額凈值,并不得辦理申購、贖回和轉換,僅主袋賬戶份額正常開
放贖回,因此啟用側袋機制時持有基金份額的持有人將在啟用側袋機制后同
時持有主袋賬戶份額和側袋賬戶份額,側袋賬戶份額不能贖回,其對應特定
資產的變現時間具有不確定性,最終變現價格也具有不確定性并且有可能大
幅低于啟用側袋機制時的特定資產的估值,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能因此面臨損
失。
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因本基金不披露側袋賬戶份額的凈值,即便基金管
理人在基金定期報告中披露報告期末特定資產可變現凈值或凈值區(qū)間的,也
不作為特定資產最終變現價格的承諾,因此對于特定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最終
變現價格,基金管理人不承擔任何保證和承諾的責任。
基金管理人將根據主袋賬戶運作情況合理確定申購政策,因此實施側袋
機制后主袋賬戶份額存在暫停申購的可能。
啟用側袋機制后,基金管理人計算各項投資運作指標和基金業(yè)績指標時
僅需考慮主袋賬戶資產,基金業(yè)績指標應當以主袋賬戶資產為基準,因此本
基金披露的業(yè)績指標不能反映特定資產的真實價值及變化情況。
(五)本基金特有風險
1、股票最低倉位風險:本基金作為股票型基金,股票投資倉位不低于
80%,無法規(guī)避股票市場的系統(tǒng)性風險。
2、投資主題風險:本基金投資于集成電路產業(yè)主題相關證券的比例不
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因此本基金的股票投資業(yè)績與本基金界定的
集成電路產業(yè)主題相關證券的相關性較大,需承擔相應風險。
3、投資科創(chuàng)板股票的風險:
(1)流動性風險:
科創(chuàng)板股票交易實施更加嚴格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投資者門檻
高;隨著后期上市企業(yè)的增加,部分股票可能面臨交易不活躍、流動性差等
風險;且投資者可能在特定階段對科創(chuàng)板個股形成一致性預期,存在基金持
有股票無法成交的風險。
(2)退市風險:
科創(chuàng)板退市制度較主板更為嚴格,退市時間短、退市速度快、退市情形
多,且不再設置暫停上市、恢復上市和重新上市環(huán)節(jié),上市公司退市風險更
大,可能給基金凈值帶來不利影響。
(3)集中投資風險:
因科創(chuàng)板上市企業(yè)均為科技創(chuàng)新成長型企業(yè),其商業(yè)模式、盈利風險、
業(yè)績波動等特征較為相似,基金難以通過分散投資降低投資風險,若股票價
格同向波動,將引起基金凈值波動。
4、投資存托憑證的風險
(1)存托憑證市場價格大幅波動的風險
存托憑證的交易框架中涉及發(fā)行人、存托人、托管人等多個法律主體,
其交易結構及原理與股票相比更為復雜。存托憑證屬于市場創(chuàng)新產品,中國
境內資本市場尚無先例,其未來的交易活躍程度、價格決定機制、投資者關
注度等均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因此,存托憑證的交易價格可能存在大幅波
動的風險。
(2)存托憑證持有人與境外基礎證券持有人的權益存在差異可能引發(fā)
的風險
存托憑證由存托人簽發(fā)、以境外證券為基礎在中國境內發(fā)行,代表境外
基礎證券權益。存托憑證持有人實際享有的權益與境外基礎證券持有人的權
益雖然基本相當,但并不能等同于直接持有境外基礎證券。
(3)存托憑證存續(xù)期間的風險
存托憑證存續(xù)期間,存托憑證項目內容可能發(fā)生重大、實質變化,包括
但不限于存托憑證與基礎證券轉換比例發(fā)生調整、紅籌公司和存托人可能對
存托協議作出修改、更換存托人、更換托管人、存托憑證主動退市等。部分
變化可能僅以事先通知的方式,即對其投資者生效。存托憑證的投資者可能
無法對此行使表決權。
存托憑證存續(xù)期間,對應的基礎證券等財產可能出現被質押、挪用、司
法凍結、強制執(zhí)行等情形,存托憑證的投資者可能失去應有權利的風險。
(4)退市風險
存托憑證退市的,可能面臨存托人無法根據存托協議的約定賣出基礎證
券,存托憑證無法轉到境內其他市場進行公開交易或者轉讓,存托人無法繼
續(xù)按照存托協議的約定為投資者提供相應服務的風險。
(5)其他風險
存托憑證還存在其他風險,包括但不限于存托憑證持有人在分紅派息、
行使表決權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發(fā)的風險;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憑證價
格差異以及波動的風險;存托憑證持有人權益被攤薄的風險;已在境外上市
的基礎證券發(fā)行人,在持續(xù)信息披露監(jiān)管方面與境內可能存在差異的風險;
境內外法律制度、監(jiān)管環(huán)境差異可能導致的其他風險等。
5、投資資產支持證券風險
(1)與基礎資產相關的風險。包括特定原始權益人破產風險、現金流
預測風險等與基礎資產相關的風險。
(2)與資產支持證券相關的風險。包括資產支持證券的利率風險、資
產支持證券的流動性風險、評級風險等與資產支持證券相關的風險。
(3)其他風險。包括政策風險、發(fā)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風險、技術風險
和操作風險。
6、投資股指期貨風險
(1)基差風險。在使用股指期貨對沖市場風險的過程中,基金財產可
能因為股指期貨合約與標的指數價格波動不一致而遭受基差風險。
(2)系統(tǒng)性風險。組合現貨的β可能不足或者過高,組合風險敞口過
大,股指期貨空頭頭寸不能完全對沖現貨的風險,組合存在系統(tǒng)性暴露的風
險。
(3)杠桿風險。股指期貨是一種高風險的投資工具,實行保證金交易
制度具有杠桿性,高杠桿效應放大了價格的波動風險;當出現不利行情時,
股價指數微小的變動就可能會使委托資產遭受較大損失。
7、本基金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的風險
(1)港股交易失敗風險
港股通業(yè)務試點期間存在每日額度限制。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開
市前階段,當日額度使用完畢的,新增的買單申報將面臨失敗的風險;在聯
交所持續(xù)交易時段,當日額度使用完畢的,當日本基金將面臨不能通過港股
通進行買入交易的風險。如果未來港股通相關業(yè)務規(guī)則發(fā)生變化,以新的業(yè)
務規(guī)則為準。另外還面臨港股通機制下交易日不連貫可能帶來的風險(在內
地開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時賣出,可能
帶來一定的流動性風險)。
(2)匯率風險
本基金以人民幣募集和計價,但本基金通過港股通投資香港證券市場。
港幣相對于人民幣的匯率變化將會影響本基金以人民幣計價的基金資產價
值,從而導致基金資產面臨潛在風險。人民幣對港幣的匯率的波動也可能加
大基金凈值的波動,從而對基金業(yè)績產生影響。此外,由于基金運作中的匯
率取自匯率發(fā)布機構,如果匯率發(fā)布機構出現匯率發(fā)布時間延遲或是匯率數
據錯誤等情況,可能會對基金運作或者投資者的決策產生不利影響。
(3)境外市場的風險
本基金通過“港股通”投資于香港市場,投資將受到香港市場宏觀經濟運
行情況、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產業(yè)政策、交易規(guī)則、結算、托管以及其他
運作風險等多種因素的影響,上述因素的波動和變化可能會使基金資產面臨
潛在風險。另外還面臨港股市場股價波動較大的風險(港股市場實行T+0
回轉交易,且對個股不設漲跌幅限制,港股股價可能表現出比A股更為劇
烈的股價波動)。
(六)其他風險
1、技術風險
當計算機、通訊系統(tǒng)、交易網絡等技術保障系統(tǒng)或信息網絡支持出現異
常情況,可能導致基金日常的申購贖回無法按正常時限完成、注冊登記系統(tǒng)
癱瘓、核算系統(tǒng)無法按正常時限顯示產生凈值、基金的投資交易指令無法及
時傳輸等風險。
2、其他風險
戰(zhàn)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可能導致基金資產有遭受損失的風險,以及
證券市場、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銷機構可能因不可抗力無法正常工作,從而
產生影響基金的申購和贖回按正常時限完成的風險。
十九、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變更
1、變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基金合同約定應經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的,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對于可不經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變
更并公告,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2、關于基金合同變更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應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
案,自決議生效后兩日內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終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在6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
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4、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
成立清算小組,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監(jiān)督下
進行基金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yè)務資格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jiān)
會指定的人員組成?;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
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4、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tǒng)一接管基金;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
清算報告出具法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5、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
(四)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財產清算過程中發(fā)生的所
有合理費用,清算費用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yōu)先從基金剩余財產中支付。
(五)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產扣除
基金財產清算費用、交納所欠稅款并清償基金債務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
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六)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會計師事
務所審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基金
財產清算公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后5個工作日內由基
金財產清算小組進行公告。
(七)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二十、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
一、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權利、義務
(一)基金管理人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的權
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資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獨立運用并管
理基金財產;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費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中國證監(jiān)會批
準的其他費用;
(4)銷售基金份額;
(5)按照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依據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監(jiān)督基金托管人,如認為基金托管
人違反了基金合同及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應呈報中國證監(jiān)會和其他監(jiān)管部
門,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選擇、更換基金服務機構,對基金服務機構的相關行為進行監(jiān)督
和處理;
(9)擔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條件的機構擔任基金登記機構辦理基金登記
業(yè)務并獲得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費用;
(10)依據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決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拒絕或暫停受理申購、贖回與轉換申
請;
(12)依照法律法規(guī)為基金的利益對被投資公司行使股東權利,為基金
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財產投資于證券所產生的權利;
(13)以基金管理人的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訴訟權利
或者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14)選擇、更換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證券經紀商、期貨經紀
機構或其他為基金提供服務的外部機構;
(15)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前提下,制訂和調整有關基金認購、申
購、贖回、轉換、非交易過戶、轉托管和定期定額投資等業(yè)務規(guī)則;
(16)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的義
務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資金,辦理或者委托經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
辦理基金份額的發(fā)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
用基金財產;
(4)配備足夠的具有專業(yè)資格的人員進行基金投資分析、決策,以專
業(yè)化的經營方式管理和運作基金財產;
(5)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jiān)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
度,保證所管理的基金財產和基金管理人的財產相互獨立,對所管理的不同
基金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6)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外,不得利用基金
財產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運作基金財產;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監(jiān)督;
(8)采取適當合理的措施使計算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和注銷價
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規(guī)定,按有關規(guī)定計算并公告基金凈值
信息,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的價格;
(9)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10)編制季度、中期和年度基金報告;
(11)嚴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履行信息披露
及報告義務;
(12)保守基金商業(yè)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資計劃、投資意向等。除《基
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另有規(guī)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應予
保密,不向他人泄露,因向審計、法律等外部專業(yè)顧問提供的情況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
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規(guī)定受理申購與贖回申請,及時、足額支付贖回款項;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規(guī)定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yè)務活動的會計賬冊、報表、記錄和其
他相關資料15年以上;
(17)確保需要向基金投資者提供的各項文件或資料在規(guī)定時間發(fā)出,
并且保證投資者能夠按照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方式,隨時查閱到與基金有
關的公開資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條件下得到有關資料的復印件;
(18)組織并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
價、變現和分配;
(19)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
監(jiān)會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的損失或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
權益時,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監(jiān)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基
金托管人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基金管理人應為基金份額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償;
(22)當基金管理人將其義務委托第三方處理時,應當對第三方處理有
關基金事務的行為承擔責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實
施其他法律行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間未能達到基金的備案條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擔全部募集費用,將已募集資金并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
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結束后30日內退還基金認購人;
(25)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27)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二)基金托管人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托管人的權
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安全保管
基金財產;
(2)依基金合同約定獲得基金托管費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監(jiān)管部門批
準的其他費用;
(3)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對本基金的投資運作,如發(fā)現基金管理人有違反
基金合同及國家法律法規(guī)行為,對基金財產、其他當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損
失的情形,應呈報中國證監(jiān)會,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4)根據相關市場規(guī)則,為基金開設資金賬戶、證券賬戶、期貨賬戶
等投資所需的其他賬戶,為基金辦理證券、期貨交易資金清算;
(5)提議召開或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在基金管理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托管人的義
務包括但不限于:
(1)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2)設立專門的基金托管部門,具有符合要求的營業(yè)場所,配備足夠
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業(yè)務的專職人員,負責基金財產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jiān)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
度,確保基金財產的安全,保證其托管的基金財產與基金托管人自有財產以
及不同的基金財產相互獨立;對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別設置賬戶,獨立核
算,分賬管理,保證不同基金之間在賬戶設置、資金劃撥、賬冊記錄等方面
相互獨立;
(4)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外,不得利用基金
財產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財產;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訂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及有關
憑證;
(6)按規(guī)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證券賬戶和期貨賬戶等投資所
需的其他賬戶,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及時辦
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業(yè)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另
有規(guī)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因向審計、
法律等外部專業(yè)顧問提供的情況除外;
(8)復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凈值、基
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9)辦理與基金托管業(yè)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10)對基金財務會計報告、季度、中期和年度基金報告出具意見,說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運作是否嚴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進行;如果
基金管理人有未執(zhí)行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行為,還應當說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
了適當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業(yè)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15
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13)按規(guī)定制作相關賬冊并與基金管理人核對;
(14)依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關規(guī)定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支付基金收
益和贖回款項;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
人大會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17)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
現和分配;
(18)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
監(jiān)會和銀行監(jiān)管機構,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
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規(guī)定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履行自己的義
務,基金管理人因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償;
(21)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22)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三)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份額持有人
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財產收益;
(2)參與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財產;
(3)依法申請贖回或轉讓其持有的基金份額;
(4)按照規(guī)定要求召開或者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對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審議事項行使表決權;
(6)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資料;
(7)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8)對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務機構損害其合法權益的行
為依法提起訴訟或仲裁;
(9)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份額持有人
的義務包括但不限于:
(1)認真閱讀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資基金產品,了解自身風險承受能力,自主判斷基金的
投資價值,自主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3)關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時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
(4)繳納基金認購、申購款項及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所規(guī)定的費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額范圍內,承擔基金虧損或者基金合同終止的
有限責任;
(6)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7)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8)返還在基金交易過程中因任何原因獲得的不當得利;
(9)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議事及表決的程序和規(guī)則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組成,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授
權代表有權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會議并表決?;鸱蓊~持有人持有的每
一基金份額擁有平等的投票權。
本基金未設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日常機構,如今后設立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的日常機構,日常機構的設立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執(zhí)行。
(一)召開事由
1、除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外,當出現或需要決
定下列事由之一的,應當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終止基金合同;
(2)更換基金管理人;
(3)更換基金托管人;
(4)轉換基金運作方式;
(5)調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報酬標準;
(6)變更基金類別;
(7)本基金與其他基金的合并;
(8)變更基金投資目標、范圍或策略;
(9)變更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1)單獨或合計持有本基金總份額10%以上(含10%)基金份額的
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議當日的基金份額計算,下同)就同
一事項書面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2)對基金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13)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或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應當召開基金份額
持有人大會的事項。
2、在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范圍內,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
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以下情況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協商后修
改,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法律法規(guī)要求增加的基金費用的收取;
(2)在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范圍內調整本基金的申購費率、調
低贖回費率/銷售服務費率或變更收費方式,增加、取消或者調整基金份額
類別的設置;
(3)因相應的法律法規(guī)發(fā)生變動而應當對基金合同進行修改;
(4)對基金合同的修改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關系發(fā)生重大變化;
(5)基金管理人、基金登記機構、基金銷售機構在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中
國證監(jiān)會許可的范圍內調整有關基金認購、申購、贖回、轉換、非交易過戶、
轉托管、定期定額投資等業(yè)務的規(guī)則;
(6)在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基金推出
新業(yè)務或服務;
(7)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其
他情形。
(二)會議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
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規(guī)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時,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認為有必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應當向基金管
理人提出書面提議?;鸸芾砣藨斪允盏綍嫣嶙h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
否召集,并書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
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認為有必
要召開的,應當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
召開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應當配合。
4、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書
面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書面提議。基金管
理人應當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提出提
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鸸芾砣藳Q定召集的,應當自出
具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額10%
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當向基金托管
人提出書面提議?;鹜泄苋藨斪允盏綍嫣嶙h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
召集,并書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并告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應當配合。
5、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要
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單獨
或合計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有權自行召集,
并至少提前30日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鸱蓊~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配合,不得阻礙、干擾。
6、基金份額持有人會議的召集人負責選擇確定開會時間、地點、方式
和權益登記日。
(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通知時間、通知內容、通知方式
1、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人應于會議召開前30日,在規(guī)定媒
介公告?;鸱蓊~持有人大會通知應至少載明以下內容:
(1)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會議形式;
(2)會議擬審議的事項、議事程序和表決方式;
(3)有權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益登記日;
(4)授權委托證明的內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權限
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達時間和地點;
(5)會務常設聯系人姓名及聯系電話;
(6)出席會議者必須準備的文件和必須履行的手續(xù);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項。
2、采取通訊開會方式并進行表決的情況下,由會議召集人決定在會議
通知中說明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所采取的具體通訊方式、委托的公證機
關及其聯系方式和聯系人、書面表決意見寄交的截止時間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為基金管理人,還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點
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如召集人為基金托管人,則應另行書面通知基
金管理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如召集人為基金份額持有
人,則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
票進行監(jiān)督?;鸸芾砣嘶蚧鹜泄苋司懿慌纱韺姹頉Q意見的計票進
行監(jiān)督的,不影響表決意見的計票效力。
(四)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會議的方式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可通過現場開會方式、通訊開會方式或法律法規(guī)、
監(jiān)管機關允許的其他方式召開,會議的召開方式由會議召集人確定。
1、現場開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
委派代表出席,現場開會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權代表應當列席基
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響表決
效力?,F場開會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可以進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議程:
(1)親自出席會議者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受托出席會議者出具的委
托人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符合法律法規(guī)、
基金合同和會議通知的規(guī)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與基金管理人持有的
登記資料相符;
(2)經核對,匯總到會者出示的在權益登記日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顯
示,有效的基金份額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50%(含
50%)。
2、通訊開會。通訊開會系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對表決事項的投票以
書面形式在表決截至日以前送達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訊開會應以書面方
式進行表決。
在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通訊開會的方式視為有效:
(1)會議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約定公布會議通知后,在2個工作日內連
續(xù)公布相關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約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為召集
人,則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點對書面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會議召
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為召集人,則為基金管理人)和公證機
關的監(jiān)督下按照會議通知規(guī)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書面表決意見;
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經通知不參加收取書面表決意見的,不影響表決效
力;
(3)本人直接出具書面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
額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50%(含
50%);
(4)上述第(3)項中直接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受托代表
他人出具書面意見的代理人,同時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受托出具書
面意見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
權委托證明符合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會議通知的規(guī)定,并與基金登記機構
記錄相符;
3、在不與法律法規(guī)沖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可通過網絡、
電話或其他方式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采用書面、網絡、電話、短信或
其他方式進行表決,具體方式由會議召集人確定并在會議通知中列明。
4、基金份額持有人授權他人代為出席會議并表決的,授權方式可以采
用書面、網絡、電話、短信或其他方式,具體方式在會議通知中列明。
5、重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條件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有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基金份額
的持有人參加,方可召開。
參加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持有人的基金份額低于上述規(guī)定比例的,召
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三個月以后、六個月以
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應當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額的持有人參加,
方可召開。
(五)議事內容與程序
1、議事內容及提案權
議事內容為關系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項,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
改、決定終止基金合同、更換基金管理人、更換基金托管人、與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以及會議召集人認為需提交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討論的其他事項。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集人發(fā)出召集會議的通知后,對原有提案的修
改應當在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前及時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得對未事先公告的議事內容進行表決。
2、議事程序
(1)現場開會
在現場開會的方式下,首先由大會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條規(guī)定程序
確定和公布監(jiān)票人,然后由大會主持人宣讀提案,經討論后進行表決,并形
成大會決議。大會主持人為基金管理人授權出席會議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
授權代表未能主持大會的情況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權其出席會議的代表主
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權代表均未能主持大會,則由
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50%以上(含50%)選
舉產生一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該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影響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作出的決議的效力。
會議召集人應當制作出席會議人員的簽名冊。簽名冊載明參加會議人員
姓名(或單位名稱)、身份證明文件號碼、持有或代表有表決權的基金份額、
委托人姓名(或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等事項。
(2)通訊開會
在通訊開會的情況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
表決截止日期后2個工作日內在公證機關監(jiān)督下由召集人統(tǒng)計全部有效表
決,在公證機關監(jiān)督下形成決議。
(六)表決
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額有一票表決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分為一般決議和特別決議:
1、一般決議,一般決議須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
持表決權的50%以上(含50%)通過方為有效;除下列第2項所規(guī)定的須
以特別決議通過事項以外的其他事項均以一般決議的方式通過。
2、特別決議,特別決議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
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過方可做出。除法律法規(guī)、中
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或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轉換基金運作方式、更換基金管理
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終止基金合同、與其他基金合并應當以特別決議通過方
為有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采取記名方式進行投票表決。
采取通訊方式進行表決時,除非在計票時有充分的相反證據證明,否則
提交符合會議通知中規(guī)定的確認投資者身份文件的表決視為有效出席的投
資者,表面符合會議通知規(guī)定的書面表決意見視為有效表決,表決意見模煳
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視為棄權表決,但應當計入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
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額總數。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各項提案或同一項提案內并列的各項議題應當
分開審議、逐項表決。
(七)計票
1、現場開會
(1)如大會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
主持人應當在會議開始后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選
舉兩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與大會召集人授權的一名監(jiān)督員共同擔任監(jiān)票
人;如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會雖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
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的主持人應當在會議開始后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中選舉三名
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擔任監(jiān)票人?;鸸芾砣嘶蚧鹜泄苋瞬怀鱿髸?,
不影響計票的效力。
(2)監(jiān)票人應當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表決后立即進行清點并由大會主持
人當場公布計票結果。
(3)如果會議主持人或基金份額持有人或代理人對于提交的表決結果
有懷疑,可以在宣布表決結果后立即對所投票數要求進行重新清點。監(jiān)票人
應當進行重新清點,重新清點以一次為限。重新清點后,大會主持人應當當
場公布重新清點結果。
(4)計票過程應由公證機關予以公證,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
出席大會的,不影響計票的效力。
2、通訊開會
在通訊開會的情況下,計票方式為:由大會召集人授權的兩名監(jiān)督員在
基金托管人授權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則為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的
監(jiān)督下進行計票,并由公證機關對其計票過程予以公證。基金管理人或基金
托管人拒派代表對書面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的,不影響計票和表決結
果。
(八)生效與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召集人應當自通過之日起5日內報中國證
監(jiān)會備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生效之日起2日內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如果
采用通訊方式進行表決,在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時,必須將公證書
全文、公證機構、公證員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應當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的決議。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對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約束力。
(九)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特殊約定
若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則相關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的比例指主袋份額持
有人和側袋份額持有人分別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符合該等比例,
但若相關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和審議事項不涉及側袋賬戶的,則僅指主
袋份額持有人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符合該等比例:
1、基金份額持有人行使提議權、召集權、提名權所需單獨或合計代表
相關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
2、現場開會的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的基金份額不少于本基金在權
益登記日相關基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3、通訊開會的直接出具書面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
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相關基金份額的二分之
一(含二分之一);
4、在參與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投票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
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相關基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額
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3個月以后、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集的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相關基金份額
的持有人參與或授權他人參與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投票;
5、現場開會由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50%
以上(含50%)選舉產生一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該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的主持人;
6、一般決議須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
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過;
7、特別決議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
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過。
同一主側袋賬戶內的每份基金份額具有平等的表決權。
(十)本部分關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事由、召開條件、議事程序、
表決條件等規(guī)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則的部分,如將來法律法
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則修改導致相關內容被取消或變更的,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
人協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對本部分內容進行修改和調整,無需召開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三、基金合同解除和終止的事由、程序
(一)基金合同的變更
1、變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本合同約定應經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的,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對于可不經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變
更并公告,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2、關于基金合同變更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應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
案,自決議生效后兩日內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終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在6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
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4、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
成立清算小組,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監(jiān)督下
進行基金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yè)務資格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jiān)
會指定的人員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
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4、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tǒng)一接管基金;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
清算報告出具法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5、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
(四)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財產清算過程中發(fā)生的所
有合理費用,清算費用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yōu)先從基金剩余財產中支付。
(五)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產扣除
基金財產清算費用、交納所欠稅款并清償基金債務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
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六)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會計師事
務所審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基金
財產清算公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后5個工作日內由基
金財產清算小組進行公告。
(七)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爭議解決方式
各方當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
如經友好協商未能解決的,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當
時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北京,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并對各
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除非仲裁裁決另有規(guī)定,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
爭議處理期間,基金合同當事人應恪守各自的職責,繼續(xù)忠實、勤勉、
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基金合同受中國法律管轄。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資人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除上報有關監(jiān)管機構一式二份外,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各持有二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冊,供投資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銷售機構
的辦公場所和營業(yè)場所查閱。
二十一、基金托管協議的內容摘要
一、托管協議的當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虹口區(qū)吳淞路619號505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銀城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43、45樓
郵政編碼:200120
法定代表人:吳林惠
成立日期:2011年6月21日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許可【2011】840號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資本:貳億元人民幣
存續(xù)期間:持續(xù)經營
經營范圍:基金募集、基金銷售、資產管理及中國證監(jiān)會許可的其他業(yè)
務?!酒髽I(yè)經營涉及行政許可的,憑許可證件經營】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qū)復興門內大街55號(100032)
法定代表人:陳四清
電話:(010)66105799
傳真:(010)66105798
聯系人:郭明
成立時間:1984年1月1日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人民幣35,640,625.71萬元
批準設立機關和設立文號:國務院《關于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
行職能的決定》(國發(fā)[1983]146號)
存續(xù)期間:持續(xù)經營
經營范圍:辦理人民幣存款、貸款、同業(yè)拆借業(yè)務;國內外結算;辦理
票據承兌、貼現、轉貼現、各類匯兌業(yè)務;代理資金清算;提供信用證服務
及擔保;代理銷售業(yè)務;代理發(fā)行、代理承銷、代理兌付政府債券;代收代
付業(yè)務;代理證券投資基金清算業(yè)務(銀證轉賬);保險代理業(yè)務;代理政
策性銀行、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機構貸款業(yè)務;保管箱服務;發(fā)行金融債券;
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證券投資基金、企業(yè)年金托管業(yè)務;企業(yè)年金受
托管理服務;年金賬戶管理服務;開放式基金的注冊登記、認購、申購和贖
回業(yè)務;資信調查、咨詢、見證業(yè)務;貸款承諾;企業(yè)、個人財務顧問服務;
組織或參加銀團貸款;外匯存款;外匯貸款;外幣兌換;出口托收及進口代
收;外匯票據承兌和貼現;外匯借款;外匯擔保;發(fā)行、代理發(fā)行、買賣或
代理買賣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自營、代客外匯買賣;外匯金融衍生業(yè)
務;銀行卡業(yè)務;電話銀行、網上銀行、手機銀行業(yè)務;辦理結匯、售匯業(yè)
務;經國務院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yè)務。
二、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業(yè)務監(jiān)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投資行為行使監(jiān)督權
1、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對下述基
金投資范圍、投資對象進行監(jiān)督。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fā)行上
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創(chuàng)業(yè)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jiān)會核準上市的股票、存托
憑證)、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允許買賣的規(guī)定范圍內
的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簡稱“港股通標的股票”)、國債、央行
票據、金融債券、企業(yè)債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
資券、次級債券、政府支持機構債、政府支持債券、地方政府債、可轉換債
券(含分離交易的可轉債)、可交換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
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協議存款、通知存款等)、同業(yè)存單、股指期貨、權
證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證券品種。
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股票(含存托憑證)投資占基金資產的
比例為80%-95%(其中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過股票資產的
50%),投資于集成電路產業(yè)主題相關證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
80%;持有全部權證的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3%;本基金每個交易
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應當保持不低于基金資
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金不包括結
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如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變更上述投資品種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本基金不得投資于相關法律、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及基金合同禁止投資的投
資工具。
其中,基金管理人應向基金托管人提供本基金界定的“集成電路產業(yè)主
題相關證券”所對應的證券清單,并在更新后及時提供更新后的證券清單,
基金托管人僅根據名單監(jiān)督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和比例。
2、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下述基金
投資比例和調整期限進行監(jiān)督:
(1)本基金股票(含存托憑證)投資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80%-95%(其
中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過股票資產的50%),投資于集成
電路產業(yè)主題相關證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
(2)本基金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
后,應當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
債券,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其市值(同一家公司在境內和
香港同時上市的,A+H股合并計算)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
發(fā)行的證券,不超過該證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權證,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權
證,不得超過該權證的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買入權證的總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
金資產凈值的0.5%;
(8)本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
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
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
超過該資產支持證券規(guī)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投資于同一原
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不得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guī)模的
10%;
(12)本基金應投資于信用級別評級為BBB以上(含BBB)的資產支持
證券。基金持有資產支持證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
準,應在評級報告發(fā)布之日起3個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13)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fā)行申購,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超過本基金
的總資產,本基金所申報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擬發(fā)行股票公司本次發(fā)行股票的
總量;
(14)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yè)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資金余額不得超
過基金資產凈值的40%;本基金在全國銀行間同業(yè)市場中的債券回購最長
期限為1年,債券回購到期后不得展期;
(1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不得
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1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股指期貨合約價值與有價
證券市值之和,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95%;其中,有價證券指股票、
債券(不包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權證、資產支持證券、買入
返售金融資產(不含質押式回購)等;
(1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
過基金持有的股票總市值的20%;
(18)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倉)的股指期貨合約的成
交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20%;
(19)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買入、賣出股指期貨合約價值,合計
(軋差計算)應當符合基金合同關于股票投資比例的有關約定;
(20)本基金的基金總資產不得超過基金凈資產的140%;
(21)本基金投資存托憑證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內上市交易的股票執(zhí)行;
(2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開放式基金(包括
開放式基金以及處于開放期的定期開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fā)行的可流
通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
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資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fā)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
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23)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基金資產
凈值的15%。
其中,基金管理人應向基金托管人提供本基金界定的“集成電路產業(yè)主
題相關證券”所對應的證券清單,并在更新后及時提供更新后的證券清單,
基金托管人僅根據名單監(jiān)督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和比例。
因證券、期貨市場波動、證券發(fā)行人合并、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投資比例的,除上述(2)、
(12)、(23)點的情形外,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
但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
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關約定。期間,基金的投資范圍應當符合基金合同的約
定?;鹜泄苋藢鸬耐顿Y的監(jiān)督與檢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但須提前公告。
對于因法律法規(guī)變化導致本基金投資范圍及投資限制調整的,基金管理
人應提前通知基金托管人,經基金托管人書面同意后方可納入投資監(jiān)督范
圍。基金管理人知曉基金托管人投資監(jiān)督職責的履行受外部數據來源或系統(tǒng)
開發(fā)等因素影響,基金管理人應為托管人系統(tǒng)調整預留所需的合理必要時
間。
3、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下述基金
投資禁止行為進行監(jiān)督:
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本基金禁止從事下列行為: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guī)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或變更上述限制或禁止行為,如適用于本基
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或以變更后
的規(guī)定為準。
4、基金托管人依據以下約定對基金管理人參與銀行間債券市場投資進
行監(jiān)督。
(1)基金管理人應按照基金托管人確定的文件格式向基金托管人提供
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行業(yè)標準的銀行間市場交易對手的名單?;鹜泄苋烁鶕?
單對基金管理人銀行間市場交易進行監(jiān)督?;鸸芾砣藬M增加或減少銀行間
市場交易對手的,應按照前述要求重新向基金托管人提交名單,并通過電話
或郵件向基金托管人確認,擬調整名單經基金托管人確認后開始生效。因基
金管理人未履行確認程序導致交易對手名單未變更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擔責
任?;鸸芾砣酥獣圆⑼庑旅麊紊耙雅c本次剔除的交易對手所進行但
尚未結算的交易,仍應按照協議進行結算。
如果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與不在名單內的銀行間市場交易對手
進行交易,應及時提醒基金管理人撤銷交易,經提醒后基金管理人仍執(zhí)行交
易并造成基金資產損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擔責任,發(fā)生此種情形時,基金
托管人有權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2)基金管理人未提供交易對手名單或交易對手名單文件格式不符合
托管人要求的,均視為未提供名單。基金管理人同意,基金托管人無需履行
前款項下監(jiān)督職責。因此給基金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基金管理人未提供交易對手名單,但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與銀行
間市場的丙類會員進行債券交易的,可以通過郵件、電話等雙方認可的方式
提醒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應及時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可行性說明?;鸸?
理人應確保說明內容真實、準確、完整?;鹜泄苋瞬粚鸸芾砣颂峁┑?
可行性說明進行實質審查。基金管理人同意,經提醒后基金管理人仍執(zhí)行交
易并造成基金資產損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擔責任。
基金管理人在銀行間市場進行現券買賣和回購交易時,以DVP(券款兌
付)的交易結算方式進行交易。
5、關于銀行存款投資
本基金投資銀行存款的信用風險主要包括存款銀行的信用等級、存款銀
行的支付能力等涉及到存款銀行選擇方面的風險?;鸸芾砣藨趯徤髟?
則評估存款銀行信用風險并據此自行選擇存款銀行。因基金管理人違反上述
原則給基金造成的損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擔任何責任,相關損失由基金管理
人先行承擔。基金管理人履行先行賠付責任后,有權要求相關責任人進行賠
償?;鹜泄苋说穆氊焹H限于督促基金管理人履行先行賠付責任。
6、基金托管人對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的監(jiān)督
(1)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應遵守《關于基金投資非公開發(fā)行股票
等流通受限證券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2)流通受限證券,與上文所述流動性受限資產不同,包括由《上市
公司證券發(fā)行管理辦法》規(guī)范的非公開發(fā)行股票、公開發(fā)行股票網下配售部
分等在發(fā)行時明確一定期限鎖定期的可交易證券,不包括由于發(fā)布重大消息
或其他原因而臨時停牌的證券、已發(fā)行未上市證券、回購交易中的質押券等
流通受限證券。
(3)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首次投資流通受限證券前,向基金托管人提
供經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批準的有關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的投資決策流程、
風險控制制度。基金投資非公開發(fā)行股票,基金管理人還應提供基金管理人
董事會批準的流動性風險處置預案。上述資料應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投資流通
受限證券的投資額度和投資比例控制情況。
基金管理人應至少于首次執(zhí)行投資指令之前兩個工作日將上述資料書
面發(fā)至基金托管人,保證基金托管人有足夠的時間進行審核?;鹜泄苋藨?
在收到上述資料后兩個工作日內,以書面或其他雙方認可的方式確認收到上
述資料。
(4)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前,基金管理人應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
法律法規(guī)要求的有關書面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擬發(fā)行證券主體的中國證監(jiān)會
批準文件、發(fā)行證券數量、發(fā)行價格、鎖定期,基金擬認購的數量、價格、
總成本、總成本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已持有流通受限證券市值占資產凈
值的比例、資金劃付時間等。基金管理人應保證上述信息的真實、完整,并
應至少于擬執(zhí)行投資指令前兩個工作日將上述信息書面發(fā)至基金托管人,保
證基金托管人有足夠的時間進行審核。
(5)基金托管人應按照《關于基金投資非公開發(fā)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證
券有關問題的通知》規(guī)定,對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法律法規(guī)進行監(jiān)督,并審
核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關書面信息?;鹜泄苋苏J為上述資料可能導致基金
出現風險的,有權要求基金管理人在投資流通受限證券前就該風險的消除或
防范措施進行補充書面說明,并保留查看基金管理人風險管理部門就基金投
資流通受限證券出具的風險評估報告等備查資料的權利。否則,基金托管人
有權拒絕執(zhí)行有關指令。因拒絕執(zhí)行該指令造成基金財產損失的,基金托管
人不承擔任何責任,并有權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無法達成一致,應及時上報中國證監(jiān)會請求
解決。如果基金托管人切實履行監(jiān)督職責,則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基金托
管人沒有切實履行監(jiān)督職責,導致基金出現風險,基金托管人應承擔連帶責
任。
(二)基金托管人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
金資產凈值計算、各類基金份額凈值計算、應收資金到賬、基金費用開支及
收入確定、基金收益分配、相關信息披露、基金宣傳推介材料中登載基金業(yè)
績表現數據等進行監(jiān)督和核查。
(三)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及其他運作違反《基金
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議有關規(guī)定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管
理人限期糾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應在下一個工作日及時核對,并以書
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發(fā)出回函,進行解釋或舉證。
在限期內,基金托管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管理人
改正?;鸸芾砣藢鹜泄苋送ㄖ倪`規(guī)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
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鹜泄苋擞辛x務要求基金管理人賠償因其違反
基金合同而致使投資者遭受的損失。
對于依據交易程序尚未成交的且基金托管人在交易前能夠監(jiān)控的投資
指令,基金托管人發(fā)現該投資指令違反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
定的,應當拒絕執(zhí)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告。
對于必須于估值完成后方可獲知的監(jiān)控指標或依據交易程序已經成交
的投資指令,基金托管人發(fā)現該投資指令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
定的,應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和協助基金托管人的監(jiān)督和核查,必須在規(guī)定時
間內答復基金托管人并改正,就基金托管人的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對基金
托管人按照法規(guī)要求需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送基金監(jiān)督報告的,基金管理人應積
極配合提供相關數據資料和制度等。
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guī)行為,應立即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同時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
基金管理人無正當理由,拒絕、阻撓基金托管人根據本協議規(guī)定行使監(jiān)
督權,或采取拖延、欺詐等手段妨礙基金托管人進行有效監(jiān)督,情節(jié)嚴重或
經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三、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的業(yè)務核查
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職責情況進行核查,核查事項包括但
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財產、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
戶、復核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凈值、根據管理人
指令辦理清算交收、相關信息披露和監(jiān)督基金投資運作等行為。
基金管理人發(fā)現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財產、未對基金財產實行分賬
管理、無故未執(zhí)行或無故延遲執(zhí)行基金管理人資金劃撥指令、泄露基金投資
信息等違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托管協議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時,基金管
理人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糾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應
及時核對確認并以書面形式向基金管理人發(fā)出回函。在限期內,基金管理人
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并予協助配合?;?
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通知的違規(guī)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管理人應報
告中國證監(jiān)會?;鸸芾砣擞辛x務要求基金托管人賠償基金因此所遭受的損
失。
基金管理人發(fā)現基金托管人有重大違規(guī)行為,應立即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和
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機構,同時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糾正。
基金托管人應積極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
關資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財產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在規(guī)定時間內答復
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基金托管人無正當理由,拒絕、阻撓基金管理人根據本協議規(guī)定行使監(jiān)
督權,或采取拖延、欺詐等手段妨礙基金管理人進行有效監(jiān)督,情節(jié)嚴重或
經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四、基金財產的保管
(一)基金財產保管的原則
1、基金財產應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財產。
2、基金托管人應安全保管基金財產。未經基金管理人的正當指令,不
得自行運用、處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財產。
3、基金托管人按照規(guī)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
4、基金托管人對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設置賬戶,與基金托管人
的其他業(yè)務和其他基金的托管業(yè)務實行嚴格的分賬管理,確?;鹭敭a的完
整與獨立。
5、對于因基金認(申)購、基金投資過程中產生的應收財產,應由基
金管理人負責與有關當事人確定到賬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賬日基金財
產沒有到達基金托管人處的,基金托管人應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進
行催收。由此給基金造成損失的,基金管理人應負責向有關當事人追償基金
的損失,基金托管人對此不承擔責任。
(二)募集資金的驗證
募集期內銷售機構按銷售與服務代理協議的約定,將認購資金劃入基金
管理人在具有托管資格的商業(yè)銀行開設的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認購
專戶。該賬戶由基金管理人開立并管理。基金募集期滿,募集的基金份額總
額、基金募集金額、基金份額持有人人數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等
有關規(guī)定后,由基金管理人聘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
師事務所進行驗資,出具驗資報告,出具的驗資報告應由參加驗資的2名以
上(含2名)中國注冊會計師簽字有效。驗資完成,基金管理人應將募集的
屬于本基金財產的全部資金劃入基金托管人為基金開立的資產托管專戶中,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資金當日出具確認文件。
若基金募集期限屆滿,未能達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條件,由基金管理人按
規(guī)定辦理退款事宜。
(三)基金的銀行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義在其營業(yè)機構開設資產托管專戶,保管
基金的銀行存款。該賬戶的開設和管理由基金托管人承擔。本基金的一切貨
幣收支活動,均需通過基金托管人的資產托管專戶進行。
資產托管專戶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yè)務的需要?;鹜?
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義開立其他任何銀行賬戶;亦不得使
用基金的任何銀行賬戶進行本基金業(yè)務以外的活動。
資產托管專戶的管理應符合《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現金
管理暫行條例》、《人民幣利率管理規(guī)定》、《利率管理暫行規(guī)定》、《支
付結算辦法》以及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機構的其他規(guī)定。
(四)基金證券賬戶與證券交易資金賬戶的開設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聯名的方式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
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開設證券賬戶。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義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開立基金證券交易資金賬戶,用于證券清算。
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yè)務的需要。基金托
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和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轉讓基金的任何證券賬戶;
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賬戶進行本基金業(yè)務以外的活動。
(五)債券托管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負責以基金的名義申請并取得進入全
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市場的交易資格,并代表基金進行交易;基金托管人負責
以基金的名義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
限公司開設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托管自營賬戶,并由基金托管人負責基金的
債券的后臺匹配及資金的清算。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一起負責為基金對外簽訂全國銀行間債
券市場回購主協議,正本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保存副本。
(六)其他賬戶的開設和管理
在本托管協議訂立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許從事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基金
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品種的投資業(yè)務時,如果涉及相關賬戶的開設和使用,
由基金管理人協助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開立
有關賬戶。該賬戶按有關規(guī)則使用并管理。
(七)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實物證券、銀行定期存款存單等有價憑證的
保管
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實物證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
庫;其中實物證券也可存入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或中國證券登記
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或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
司或票據營業(yè)中心的代保管庫。實物證券的購買和轉讓,由基金托管人根據
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辦理。屬于基金托管人實際有效控制下的實物證券在基金
托管人保管期間的損壞、滅失,由此產生的責任應由基金托管人承擔?;?
托管人對基金托管人以外機構實際有效控制或保管的證券不承擔保管責任。
(八)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署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別應由
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保管。除本協議另有規(guī)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
金簽署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時應保證基金一方持有兩份以上的正本,以便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鸸芾砣嗽诤贤?
署后5個工作日內通過專人送達、掛號郵寄等安全方式將合同原件送達基金
托管人處。合同原件應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各自文件保管部門
15年以上。
對于無法取得二份以上的正本的,基金管理人應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加蓋
授權業(yè)務章的合同復印件或傳真件,未經雙方協商或未在合同約定范圍內,
合同原件不得轉移。
五、基金資產凈值計算與復核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負債后的價值。本基金A類基金
份額和C類基金份額將分別計算基金份額凈值。各類基金份額凈值是按照
每個工作日閉市后,各類基金資產凈值除以當日該類基金份額的余額數量計
算,精確到0.0001元,小數點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產生的誤差計入基
金財產。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應每個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guī)
或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暫停估值時除外。估值原則應符合基金合同、《證券投資
基金會計核算業(yè)務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鹳Y產凈值和各類基
金份額凈值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計算,基金托管人復核?;鸸芾砣藨诿總€
工作日交易結束后計算當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并以雙方認可的方式發(fā)送
給基金托管人?;鹜泄苋藢糁涤嬎憬Y果復核后以雙方認可的方式發(fā)送給
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對基金凈值予以公布。
六、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保管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須分別妥善保管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包括
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終止日、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權利登記日、每年
6月30日、12月31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鸱蓊~持有人名冊的內容
必須包括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名稱和持有的基金份額。
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由基金的基金注冊登記機構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
令編制和保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按照目前相關規(guī)則分別保管基金
份額持有人名冊。保管方式可以采用電子或文檔的形式?;鸱蓊~登記機構
的保存期限自基金賬戶銷戶之日起不得少于20年。
基金管理人應當及時向基金托管人提交下列日期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
冊: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終止日、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權利登記日、
每年6月30日、每年12月31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鸱蓊~持有人
名冊的內容必須包括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名稱和持有的基金份額。其中每年
12月31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應于下月前十個工作日內提交;基金合同
生效日、基金合同終止日等涉及到基金重要事項日期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應于發(fā)生日后十個工作日內提交。
基金托管人以電子版形式妥善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并定期刻成光
盤備份,保存期限為15年?;鹜泄苋瞬坏脤⑺9艿幕鸱蓊~持有人名
冊用于基金托管業(yè)務以外的其他用途,并應遵守保密義務。
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無法妥善保管基金份額持有
人名冊,應按有關法規(guī)規(guī)定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爭議解決方式
相關各方當事人同意,因本協議而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
除經友好協商可以解決的,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當
時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的地點在北京,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并對
相關各方均有約束力。除非仲裁裁決另有規(guī)定,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爭議處理期間,相關各方當事人應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職責,
繼續(xù)忠實、勤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協議規(guī)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
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
八、托管協議的修改與終止
1、托管協議的變更程序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協議的內容進行變更。變更后的
托管協議,其內容不得與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有任何沖突?;鹜泄軈f議的變更
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2、基金托管協議終止的情形
發(fā)生以下情況,本托管協議終止:
(1)基金合同終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有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
資產;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有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
管理權;
(4)發(fā)生法律法規(guī)或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終止事項。
二十二、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
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主要由基金管理人及銷售機構提供,以下是基金
管理人提供的主要服務內容。基金管理人根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場
的變化,有權在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前提下,增加和修改相關服務項目。如因系
統(tǒng)、第三方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導致下述服務無法提供,基金管理人不承擔
任何責任。
(一)持有人注冊登記服務
基金管理人自行或委托登記機構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登記服務。基金管
理人將敦促基金登記機構配備安全、完善的電腦系統(tǒng)及通訊系統(tǒng),準確、及
時地為基金投資者辦理基金賬戶、基金份額的登記、管理、托管與轉托管;
基金轉換和非交易過戶;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管理;權益分配時紅利的登
記派發(fā);基金交易份額的清算過戶和基金交易資金的交收等服務。
(二)持有人通知服務及對賬單服務
1、通知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內容包括短信賬單、電子對賬單等服務。對于
訂制手機短信對賬單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本基金管理人將每月向賬單期內有
份額余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發(fā)送,方便基金份額持有人快速獲得賬戶信息。
對于訂制電子對賬單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本基金管理人將每月或每年通過
E-MAIL向賬單期內有交易或期末有余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發(fā)送上個月或年
度基金交易對賬單,以方便基金份額持有人快速獲得交易信息,電子郵件地
址及手機號碼不詳的、微信未綁定或取消關注的除外。
2、紙質賬單服務:基金管理人將采取以電子賬單為主的賬單服務方式,
但繼續(xù)為有需求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紙質賬單服務,基金份額持有人可通
過客戶服務熱線電話(400-820-9888)訂制紙質賬單。
(三)在線服務
通過基金管理人網站(www.ctfund.com)或微信公眾號(可搜索“財通基
金微管家”或“ctfund88”),投資人可獲得如下服務:
1、查詢服務
機構投資者通過基金管理人網站,個人投資者通過基金管理人網站或微信
公眾號,可享有基金交易查詢、賬戶查詢和相關基金信息查詢等服務。
2、網上交易服務
個人投資者可通過基金管理人網站或微信公眾號辦理開戶、認購/申購、
贖回及信息查詢等業(yè)務。有關基金管理人電子直銷具體規(guī)則請參見基金管理
人網站相關公告和業(yè)務規(guī)則。
3、信息資訊服務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利用基金管理人網站等獲取基金和基金管理人依法
披露的各類信息,包括基金的法律文件、基金公告、定期報告和基金管理人
最新動態(tài)等各類資料。
(四)客戶服務中心電話服務
客戶服務中心提供24小時自動語音查詢服務及在線智能客服?;鸱蓊~持
有人可進行基金賬戶余額、申購與贖回交易情況查詢與基金產品等信息的查
詢。
客戶服務中心提供每周五天,每天不少于8小時的人工咨詢服務?;鸱?
額持有人可通過客服熱線電話(400-820-9888)及在線人工客服享受業(yè)務咨
詢、信息查詢、服務投訴、信息定制、對賬單寄送地址資料修改等專項服務。
(五)投資者投訴受理服務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通過各銷售機構網點或基金管理人客服熱線電話、信
函及電子郵件等形式對基金管理人或銷售網點所提供的服務進行投訴。
客服熱線電話投訴、電子郵件投訴、信函投訴是主要投訴受理渠道,現場
投訴和意見簿投訴是補充投訴渠道,由各銷售機構和基金管理人分別管理。
基金管理人客服熱線電話:400-820-9888;客服郵箱:service@ctfund.com。
(六)如本招募說明書存在任何您/貴機構無法理解的內容,請通過上
述方式及時聯系基金管理人。請確保投資前,您/貴機構已經全面理解本招
募說明書,并同意全部內容。
二十三、其他應披露事項
以下信息披露事項已通過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媒介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公司
網站(www.ctfund.com)進行公開披露。
1、2024年06月07日披露了《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暫停海銀基
金銷售有限公司辦理旗下基金相關業(yè)務的公告》;
2、2024年06月14日披露了《關于江蘇天鼎證券投資咨詢有限公司終
止代理銷售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的公告》;
3、2024年06月29日披露了《財通集成電路產業(yè)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更新招募說明書(2024年06月29日公告)》;
4、2024年06月29日披露了《財通集成電路產業(yè)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2024年06月29日公告)》;
5、2024年07月17日披露了《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調整旗下部
分基金在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定期定額投資業(yè)務起點金額的公告》;
6、2024年07月18日披露了《財通集成電路產業(yè)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2024年第2季度報告》;
7、2024年07月26日披露了《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暫停北京廣
源達信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辦理旗下基金相關業(yè)務的公告》;
8、2024年07月30日披露了《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公開募集證
券投資基金2024年風險評價結果的公告》;
9、2024年08月31日披露了《財通集成電路產業(yè)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2024年中期報告》;
10、2024年09月19日披露了《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暫停和信
證券投資咨詢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旗下基金相關業(yè)務的公告》;
11、2024年09月20日披露了《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調整旗下
部分基金在京東肯特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的最低申購金額、最低追加申購金
額、最低贖回份額、最低持有份額限制的公告》;
12、2024年09月24日披露了《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暫停上海
匯付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辦理旗下基金相關業(yè)務的公告》;
13、2024年10月18日披露了《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暫停北京
虹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辦理旗下基金相關業(yè)務的公告》;
14、2024年10月24日披露了《財通集成電路產業(yè)股票型證券投資基
金2024年第3季度報告》;
15、2024年10月25日披露了《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暫停武漢
佰鯤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辦理旗下基金相關業(yè)務的公告》;
16、2024年11月01日披露了《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暫停方德
保險代理有限公司辦理旗下基金相關業(yè)務的公告》;
17、2024年11月13日披露了《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
基金在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通轉換業(yè)務的公告》;
18、2024年11月29日披露了《關于乾道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終止代理
銷售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的公告》;
19、2024年12月31日披露了《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
基金2024年底及2025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暫停申購、贖回、定期定額投資及
轉換業(yè)務的公告》;
20、2025年01月22日披露了《財通集成電路產業(yè)股票型證券投資基
金2024年第4季度報告》;
21、2025年03月29日披露了《財通集成電路產業(yè)股票型證券投資基
金2024年年度報告》;
22、2025年03月31日披露了《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公募基金
通過證券公司證券交易及傭金支付情況(2024年度)》;
23、2025年04月22日披露了《財通集成電路產業(yè)股票型證券投資基
金2025年第1季度報告》;
24、2025年05月30日披露了《關于民商基金銷售(上海)有限公司
終止代理銷售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的公告》。
二十四、招募說明書的存放及查閱方式
本基金招募說明書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辦公場所、注冊登
記機構、基金銷售機構處,投資者可在營業(yè)時間免費查閱?;鹜顿Y者在支
付工本費后,可在合理時間內取得招募說明書的復印件。對投資者按上述方
式所獲得的文件及其復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證與所公告文本的
內容完全一致。
投資者還可以直接登錄基金管理人的網站(www.ctfund.com)查閱和下
載招募說明書。
二十五、備查文件
(一)備查文件目錄
1、中國證監(jiān)會準予財通集成電路產業(yè)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募集注冊的
文件。
2、《財通集成電路產業(yè)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3、《財通集成電路產業(yè)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
4、法律意見書。
5、基金管理人業(yè)務資格批件、營業(yè)執(zhí)照。
6、基金托管人業(yè)務資格批件、營業(yè)執(zhí)照。
7、中國證監(jiān)會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存放地點
備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三)查閱方式
投資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辦公場所、營業(yè)場所及網站免費
查閱備查文件。
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